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储备土地的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依法保护国有土地所有者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0日,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传 真:0371-67882902(转211室收)
电子邮箱:zztdcb123@163.com
政府网站: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103号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11室) 邮编:450006
联系人:张尊柏 联系电话:0371-67882781
2023年9月25日
为加强对市本级储备土地的日常管护,保障国有储备土地合法权益,实现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起草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暂行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9月25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发布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暂行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4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二、意见反馈情况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暂行办法(试行)》属于规范性文件,面向社会公示时间为30天。截止2023年10月24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电子邮件等渠道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储备土地的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下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将正式出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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