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郑州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的要求,为加快实施《郑州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故面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4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zland_lyc@163.com。
附件1: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方案(试行)的说明
附件2:《郑州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7日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相关工作,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郑州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 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方案(试行)》,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2月17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发布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郑州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 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方案(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时间截止2023年2月24日,社会各界可通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二、意见反馈情况
《郑州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 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方案(试行)》面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天。截止2023年2月24,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电子邮件等渠道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相关要求,为我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工作奠定了基础。下一步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审议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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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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