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7郑州段改建工程和郑州市花园口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是河南省和郑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途经我市惠济区、金水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城回族区、中牟县、航空港区和新郑市,工程将于近期进入建设阶段。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沿线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国道107郑州段改建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识大体、顾大局,积极配合和支持重点工程建设。
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对该工程用地范围以内的所有构造物和地面附着物进行了现场调查、录像和登记。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进行耕作、植树、打井和新建建(构)筑物。否则,对新增的附着物、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三、未取得收费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施工单位征收法定税费之外的各种费用。
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沿线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严禁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对无理取闹、阻挡施工者,公安等部门要依法从严予以查处。
五、对征地拆迁和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逐级反映,各级政府要及时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特此通告。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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