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征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毛庄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06〕650号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11-02 11:24:45  

 

郑国土资文〔2006〕650号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征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毛庄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郑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征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毛庄村集体土地10.6533公顷,用于工业用途,受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2006年10月20日会同明湖办事处、毛庄村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名单附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3]144号、[2004]87号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并近期报省政府审批,并公告。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编号
被征
地单位
地类
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
(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经济技术开发区
1
明湖办事处
毛庄村
水浇地
2.8137
23.4000
21.0600
1.1700
旱地
0.8716
23.4000
21.0600
1.1700
园地
3.6336
55.5000
49.9500
-
林地
0.6745
8.7750
7.8975
-
农村居民点
2.6599
23.4000
21.0600
-
合计
10.6533
-
-
-

 
二、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编号
被征
地单位
土地
补偿费
安置
补助费
青苗
补偿费
附着物
补偿费
合计
经济技术开发区
1
明湖办
事处
毛庄村
356.0612
320.4551
4.3118
511.8449
1192.673

郑国土资文〔2006〕652号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征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毛庄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郑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征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毛庄村集体土地5.2081公顷,用于工业用途,受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2006年10月20日会同明湖办事处、毛庄村等有关单位人员(名单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3]144号、 [2004]87号文件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并近期报省政府审批,并予以公告。
一、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编号
被征收村(组)
地类
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费(万元/公顷)
经济技术开发区
1
明湖办事处毛庄村
望天田
0.8918
23.4000
21.0600
1.1700
园地
1.1720
55.5000
49.9500
-
农村居村点
3.1443
23.4000
21.0600
-
合计
5.2081
-
-
-
二、   被征收村(组)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编号
被征收村(组)
土地
补偿费
安置
补助费
青苗
补偿费
附着物
补偿费
合计
经济技术开发区
1
明湖办事处毛庄村
159.4907
143.5417
1.0434
196
500.0756
联系电话:0378-68810285
附件:1、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2、证明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2、证明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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