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郑州市2006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部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06〕534号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09-15 11:38:35  

 

郑国土资文〔2006〕534号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郑州市2006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
用地(部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郑州市2006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部分)项目拟在化工路以北、三叶路以东、红松路以西拟征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赵办事处赵村集体土地10.5204公顷,规划用途为工业。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于2006年8月24日会同沟赵办事处土地管理所、赵村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名单附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3]144号、郑政文[2004]87号有关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拟近期报省政府审批,并公告。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编号
被征
地村
地类
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
(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
沟赵办事处赵村
水浇地
10.0401
23.4000
14.0400
1.1700
农村道路
0.1892
23.4000
14.0400
 
农田水利
0.2911
23.4000
14.0400
-
合计
10.5204
-
-
-

 
二、被征地村补偿安置费用
单位:万元

 
编号
被征
地村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
沟赵办事处赵村
246.1773
147.7064
11.7469
405.6306

三、地上附属物按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3]144号、郑政文[2004]87号文据实补偿,补偿金额为47.3418万元。

  联系电话:0378-68810285

 
附件:1、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2、被征地村基本情况
3、证明(2个)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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