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06年度征收十八里河镇站马屯村土地(郑州宇通客车建设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06〕447号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08-11 11:41:50  

 

郑国土资文〔2006〕447号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2006年度征收十八里河镇站马屯村土地
(郑州宇通客车建设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建设用地项目,拟在佛岗东路(宇通北路)以南、新规划的花寨路以东、向阳路(宇通南路)以北,郑州宇通股份公司以西,征收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站马屯村集体土地16.8118公顷,用途为工业用地。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管城区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8月6日召开十八里河镇土地所、站马屯村等单位有关人员(名单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3]144号、郑政文[2004]87号文件有关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拟近期报省政府审批,并公告。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编号
被征地
村(组)
地类
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
(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管城
回族区
1
十八里河镇站
马屯村
水浇地
2.2656
23.4000
28.0800
1.1700
   地
3.1586
23.4000
28.0800
1.1700
   地
7.6811
55.5000
66.6000
-
农田水利
0.0844
23.4000
28.0800
-
农村道路
1.3807
23.4000
28.0800
-
独立工矿
2.2414
23.4000
28.0800
-
合计
16.8118
-
-
-

 
二、被征收土地村(组)补偿安置费用         
单位:万元

 
编号
被征地
村(组)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附着物
补偿费
合计
管城
回族区
1
十八里河镇站
马屯村
639.9594
767.9513
6.3463
-
1414.2570

三、同意支付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站马屯村剩余劳动力412人就业安置费。
四、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区、镇重点工程指挥部实际清点内容具实结算。
联系电话:0378-68810285
附件1、参加会议名单
2、证明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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