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部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06〕297号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06-16 11:51:50  

 

郑国土资文〔2006〕297号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部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建设项目(部分),位于索凌路西、连霍高速公路以南,拟征收金水区庙李镇杲村集体土地5.7247公顷,规划用途为消防模拟训练生活基地。受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郑州市金水区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6月1日会同金水区国土资源局庙李国土资源所、金水区庙李镇土地管理所、杲村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名单附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3]144号文、郑政文[2004]87号文有关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拟近期报政府审批,并予以公告。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编号
被征地
单位
地类
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
(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金水区
01
庙李镇杲村
独立工矿
5.2015
23.4000
28.0800
-
水工建筑物
0.5232
23.4000
28.0800
-
合计
5.7247
-
-
-

 
二、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编号
被征地
单位
土地
补偿费
安置补
助费
青苗
补偿费
附着物
补偿费
合计
金水区
01
庙李镇杲村
133.9579
160.7495
-
-
294.7074

联系电话:0371-68810285
附件:1、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2、证明(3份)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六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