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征收土地征收方案公告〔2006〕204号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05-15 12:01:01  

 

郑国土资文〔2006〕204号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征收土地
征收方案公告
 
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征收土地项目拟征收中原区须水镇庙王村第五村民组位于郑上路以南、西四环以西集体土地1.1502公顷,规划为客运专线。中原区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4月29日召集中原区须水镇土地所、庙王村、庙王村第五村民组等单位有关人员(名单附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3]144号文件和郑政文[2004]87号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拟近期报省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一、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编号
被征地单位
地类
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费(万元/公顷)
中原区
1
须水镇庙王村五组
水浇地
0.4448
56.25
1.5
旱地
0.0232
56.25
1.5
独立工矿
0.6065
56.25
1.5
公路用地
0.0757
56.25
1.5
合计
1.1502
-
-
 
二、   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编号
被征地单位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青苗
补偿费
附着物
补偿费
合计
中原区
1
须水镇庙王村五组
64.6988
1.7253
-
66.4241
合计
64.6988
1.7253
-
66.4241
附着物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2006]58号文、[2004]87号文、[1993]144号文有关规定据实补偿
联系电话:0371-68810285
附件:1、基本情况证明
      2、补偿会议签到名单
      3、附着物清单
 
 
 
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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