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06年度征收金水区李镇张家村集体土地(部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06〕74号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03-10 01:07:32  

 

郑国土资文〔2006〕74号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2006年度征收金水区李镇张家村集体土地(部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河南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项目,拟在国基路以北、园田路以东征收金水区庙李镇张家村集体土地1.9528公顷,用途为经济适用房。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05年12月5日会同金水区国土资源局、庙李镇土地所、张家村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名单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3]144号文、[2004]87号文有关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拟近期报省政府审批,并公告。
一、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编号
被征收土地单位
地类
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费(万元/公顷)
金水区
1
庙李镇张家村
独立工矿
1.9528
23.4000
21.0600
-
合计
1.9528
-
-
-

 
二、   被征收土地村(组)征收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编号
被征收土地单位
土地
补偿费
安置
补助费
青苗
补偿费
附着物
补偿费
合计
金水区
1
庙李镇张家村
45.6955
41.1260
-
-
86.8215
合计
45.6955
41.1260
-
-
86.8215
联系电话:0371-68810285

 
附件:1、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2、证明2份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