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闲置土地认定书郑自然资闲认字〔2025〕7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8-26 17: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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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原国土局与你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郑自然资出让-HJ-2021041),宗地位于金山路北、文化路西,面积为45884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宗地建设项目开工时间至迟不得超过2022年6月14日。

该宗地存在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及时开工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郑自然资闲通字〔2024〕第A-02号)。鉴于该宗地受惠济区政府未能履行城改项目土地出让金返还相关政策影响,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 53号令)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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