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闲置土地认定书(郑自然资闲认字〔2024〕9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8-19 10: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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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9日,原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郑国土资出让—EQ—2017091),宗地位于公安路南、绕城高速辅道东,土地面积为21346.67平方米,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宗地建设项目开工时间为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起30日之内,至迟不得超过2019年1月9日。

目前该宗地现状为空地,存在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及时开工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郑自然资闲通字〔2021〕第09号)。根据调查情况和二七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郑州帝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土地闲置原因说明的函》,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53号令)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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