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郑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等法律法规,我局查出闲置土地23宗,并依法依规对涉嫌闲置的土地分批、分类进行了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回土地使用权(5宗)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使用权面积5751.67平方米,用途商业用地;
河南省现代医学研究院医院,使用权面积19594.79平方米,用途为医疗用地;
郑州汇锦中油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权面积34180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
河南金锦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权面积4666.67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使用权面积7846.67平方米,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二、征收闲置土地费(5宗)
河南明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权面积7094.8平方米(10.64亩),征收土地闲置费计人民币55197.5元(伍万伍仟壹佰玖拾柒元伍角整);
郑州客属房地产有限公司(2宗),使用权面积29017.89平方米,征收土地闲置费计人民币3564040.74元(叁佰伍拾陆万肆仟零肆拾元柒角肆分整);
郑州怡商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权面积34343.83平方米,征收土地闲置费计人民币26574000元(贰仟陆佰伍拾柒万肆仟元整);
河南省郑州通信传输局,使用权面积9632.147平方米,征收土地闲置费计人民币1296835.60元(壹佰贰拾玖万陆仟捌佰叁拾伍元陆角整)。
三、限期开工建设(13宗)
正星科技有限公司
中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公司
河南裕华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天地置业有限公司(4宗)
通源国际(河南)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德升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郑州凯通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九鼎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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