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山置业有限公司(健泰企业)因土地闲置,时间超过1年不满2年,经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做出以下处置:土地按出让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计人民币19200000元(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并在六个月内(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动工建设。
根据有关规定,在闲置费全部缴纳前,暂停郑州金山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东参加新的土地竞买活动。
特此公告。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