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和《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对以下三个文件的有效期进行调整:
1.《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容积率等规划指标优化细则(试行)的通知》(郑自然资发〔2025〕20号);
2.《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居住权登记标准化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郑自然资发〔2025〕28号);
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更新项目规划管理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自然资文〔2025〕316号)。
有效期由三年改为两年,其它内容不变。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6年1月19日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11号
联系电话:0371-6881028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