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测绘地理信息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6-25 08:37:22  

各开发区、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监管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26号)和《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检查计划的通知》(郑自然资发﹝2023﹞1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此次开展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监督检查工作,由市资源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牵头组织实施。成立测绘地理信息监督检查工作组,随机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执法人员库)中抽取5名人员为监督检查工作组成员。被检单位从省、市两级近两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后剩余的198家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抽取,按照30%比例随机抽取59家(5月31日前取得测绘资质的单位)。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23年7月中旬至9月底。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单位检查。对测绘资质单位的主体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测绘业绩、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地图管理检查。现场检查地图编制单位项目承担情况(公开出版、公开展示展登、内部用图、互联网地图);地图(互联网地图)公开、使用过程及结果是否符合规定;公开展示、登载、出版的地图情况;已取得审图号的地图情况;地图内容的现势性和准确性情况;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地图质量责任制度;地图成果汇交情况。

(三)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现场检查各测绘资质单位测绘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主要围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严格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提升野外安全保障能力等六个方面深入开展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针对测绘资质单位特点,选取部分野外驻地作业现场,实地检查野外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设备配备使用情况、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进度安排

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7月3日至7月10日)。各测绘资质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切实做到立行立改。

(二)实地检查及整改阶段(2023年7月11日至9月28日)。对被抽取的测绘资质单位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

(三)整改“回头看”阶段(2023年10月7日至31日)。市局对存在问题资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核问题整改情况。

(四)汇总公示阶段(2023年11月至12月)。汇总分析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完成市级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填报《2023年河南省市级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表》并上报省厅。12月中旬前,通过市局官网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并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被抽检单位。

(二)被抽检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提供材料,对未能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故意隐瞒、不配合检查的,将按照信用管理有关规定,计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系统;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如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将按规定移交至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处理。

(三)检查组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指导所属辖区被抽检单位做好准备并协调配合。

 

附件:1. 监督检查人员名单

2. 被抽检单位名单

3. 测绘资质单位检查表

4. 地图管理监督检查表

5. 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6. 限期整改通知书

7. 监督检查通知单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廖绍辉    联系电话:6881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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