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遴选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3-24 17:52:26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加本项目遴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2.项目编号:LHFW2023-050

3.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项目的招标委托代理工作,提高招标采购质量,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单位决定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建立“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4.招标代理服务范围: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规划编制及自然资源等项目达到招标代理限额的招标服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采购前期技术参数论证和进口项目申报论证,招标采购前期的相关咨询,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审查申请人资格,组织开标、评审,发布相关公告,答复申请人质疑、配合遴选人或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协助采购合同的签订及验收等服务。

5.服务方式:

①参加投标的申请人,经评审入围后进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 

②若有单个招标项目,遴选人将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

6.入围数量:10家。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8.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管理:入库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服务要求,本库实行项目每季度动态评价,合同期内动态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将直接退出服务库。

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且满足遴选人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以下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申请人须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备案资格,提供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分网)备案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指拟派直接负责工作人员)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熟悉各项采购业务流程。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或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开标后遴选人和代理机构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3月30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

3.携带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

4.遴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3年4月13日09:30整(北京时间),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遴 选 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遴选人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2号

联 系 人:唐明明

联系电话:0371-68982151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60926170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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