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5-30 22:22:27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充分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经验教训,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进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应急处置技术支撑体系,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3. 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按照“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有效避险”的要求,科学运用监测预警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建立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4. 谁引发、谁治理。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各级政府要承担治理责任和经费来源;对因生产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要明确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治理责任。

5. 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学校、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做到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协调推进。

6. 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坚持技术创新,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方法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经济、实用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科学化,逐步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与水平。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支撑等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与综合研究,加快成果集成与运用;推进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完善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技术支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守住不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的底线。

二、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一)2021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1年是极端天气频发的一年,尤其是我市经历了“7.20”特大暴雨及之后的多轮强降雨,中西部低山丘陵区岩土体含水饱和,边坡失稳,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248起、险情103起,直接经济损失约19000万元。

(二)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我市地质灾害集中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地形地貌以低山丘陵为主,地质灾害类型齐全,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等特点。截止2022年3月,全市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586处,其中崩塌436处,滑坡89处,泥石流16处,地面塌陷44处,地裂缝1处,威胁人口55503人,威胁财产约150900万元。

(三)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郑州市气象局预测,我市入汛时间预计在6月,降水集中时段为6月中旬后期、6月下旬,7月中旬、7月下旬后期到8月上旬、中旬中期。预计2022年6—8月,郑州市总降水量为340.0~450.0mm,较常年偏多2~4成。根据我市地质背景和2021年多轮强降雨影响,结合近年来地质灾害隐患点状况等情况综合分析,汛期的极端强降雨期间极易因洪涝灾害引发中西部低山丘陵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长时持续性降雨期间及之后的一段时期内,也极易引发中西部山区黄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较往年严峻并有增高趋势。

三、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根据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考虑不同区域社会经济重要性因素,把地质灾害易发、人口密集、社会经济财富集中、重要基础设施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规划区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区。共划分三类地质灾害防治区。

(一)重点防治区

1.北部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主要位于荥阳市的北邙、广武和惠济区古荥镇等地北部,面积85.19km2,该区地貌类型为黄土丘陵及部分黄土覆盖丘陵,地形标高200-300m,相对高差为30-150m,地面沟壑发育,壁陡谷深,组成岩性为第四系黄土,质地均一,垂直节理发育,具有孔隙及湿陷性,该区域内崩塌、滑坡十分发育,常连片带状出现,规模大、危险性强。防治重点是居民区、交通干线、水利工程等。

责任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惠济区人民政府、黄河文化公园管委会

2.中西部低山丘陵区崩塌、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主要位于荥阳市汜水、高山、刘河、崔庙、贾峪镇,巩义市康店镇、河洛镇、站街镇、大峪沟、北山口镇、大峪沟镇、小关镇、新中镇、米河镇和竹林镇以及上街区峡窝镇南部等地,面积598.13km2,该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为主,地面沟壑发育,壁陡谷深,该区崩塌、地面塌陷十分发育,常连片带状出现,规模大,危险性高。防治重点是居民区、学校、矿区、交通干线、水利工程等。

责任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巩义市人民政府、上街区人民政府

3.西南部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主要位于西南部的登封市、巩义市和新密市南部以及新郑市西南部的中低山区,面积709.70km2,地貌类型为中低山,山势挺拔,坡陡谷深,该区煤矿开采活动十分强烈,采空区诱发地面塌陷灾害非常严重,崩塌、滑坡十分发育,矿渣性滑坡泥石流发生的可能性较大。防治重点是村镇、居民区、学校、矿区、交通干线、水利工程等。

责任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巩义市人民政府、新密市人民政府、新郑市人民政府

(二)次重点防治区

1.郑少洛沿线及以北区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登封市,巩义市和新密市北部的中低山区,面积900.89km2,地貌类型为构造侵蚀中低山、坡陡谷深,褶皱作用强烈,构造节理、裂隙发育,岩体破碎,崩塌、滑坡灾害较为发育。防治重点是村镇、居民区、学校、交通干线、水利工程等。

责任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巩义市人民政府、新密市人民政府

2.西南部山前岗地崩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在登封市中部、新密市中部,面积768.14km2,地貌山前岗地和冲洪平原为主,主要为黄土状土,垂直节理较为发育,局部具有轻微湿陷性,久雨或暴雨季节,沟谷壁部有崩塌、滑坡发生。防治重点是城镇、居民区、学校、矿区、交通干线、水利工程等。

责任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新密市人民政府

3.中部岗地崩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在郑州市区西南部的侯寨和马寨、新密市东北部的白寨镇、岳村镇和来集镇以及新郑市龙湖镇西部等地,面积409.28km2,地貌类型以黄土岗地和冲洪积倾斜平原为主,采煤地面塌陷和崩塌灾害较为发育。其中防治重点是城镇、居民区、学校、矿区、交通干线、水利工程等。

责任单位:责任主体为二七区人民政府、新密市人民政府、新郑市人民政府

(三)西部、东部、北部冲积平原一般防治区

位于郑州市其他区域,包括巩义市冲积平原区、荥阳市中部、上街区北部、郑州市东部、新郑市东部及中牟全部,面积3971.18km2,地貌类型系黄河冲积平原,地形平坦,由西北向东倾斜,组成岩性为第四系粉土、粉质粘土、粉细砂、中粗砂等,局部有淤泥质土分布,该区隐患危害程度以地面沉降为主。防治重点是城镇、居民区、学校、交通干线、水利工程等。

责任单位:责任主体为以上区域各地人民政府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编制规划预案,完善防灾减灾机制。各区县(市)资源规划部门要联合应急、水利、住建、交通、文旅、铁路等部门,在科学分析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的基础上,完成“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发布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预测发展趋势、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并对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安排。充分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的教训,查短板、补弱项,调整指挥机构,完善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队伍、经费、物资、装备等保障,坚决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人民政府领导要树牢“两个至上”理念,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防治工作,制定年度防治方案,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协作机制,强化源头防灾减灾。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要求,按照本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增强防灾减灾聚合效应。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监督工程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要加大对农村新建房屋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管控力度,资源规划部门要加强对新建房屋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的要求进行审查;农业农村部门在宅基地分配、审批过程中,科学引导农民建房,确保农民建房选址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山区新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属地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住建部门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安全及施工过程是否会引发地质灾害风险进行督导检查。

(三)推进排查调查,动态管控风险隐患。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贯穿汛期始终。资源规划部门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交通干线两边及附属设施周边的隐患排查并做好日常防治工作;铁路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铁路沿线的隐患排查并做好日常防治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村民自建房的隐患排查并做好日常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流域内行洪沟渠沿线及其周边的隐患排查并做好日常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隐患排查并做好日常防治工作;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区的隐患排查并做好日常防治工作;其他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6月底前,要督促完成巩义市、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惠济区、上街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工作,及时更新隐患数据库,动态调整地质灾害风险等级排序,并逐一落实防灾措施。

(四)强化“群防+技防”,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各区县(市)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群测群防人员挑选、培训和激励机制,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落实1名群测群防员,按照“全面覆盖、重点防范,专业技术指导与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相结合、宏观巡查与简易监测报警仪器相结合、监测预警与科普宣传相结合”的要求,完善全覆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明确群测群防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提升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水平。

(五)统筹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各区县(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推进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作。对列入综合治理台账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快治理进度,确保6月底前完成。对已完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要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对受损或防御能力降低的工程采取清淤、加固、维修、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安全运行,长期发挥防灾减灾效益。

(六)及时补短强弱,细化汛期防灾工作。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信息报送等制度,一旦发生险情、灾情,事发地党委政府要第一时间按相应级别要求启动预案,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要严格落实“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的刚性要求,在出现成灾迹象时,提前组织危险区群众果断避险转移,妥善安置并切实做好转移人员管控。要继续强化与专业地勘队伍的合作,充实驻守技术支撑力量,有效增强基层主动防灾减灾能力。

(七)深化培训演练,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各区县(市)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等时机,对辖区各级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进行全覆盖的宣传培训。要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逐级逐点开展针对性、实战化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避险逃生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提升群众识灾能力和防灾意识,做好有关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防灾减灾舆论氛围。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本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严格落实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实行县、乡领导包片和村民自治组织负责人包点的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和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做到“隐患清楚、责任明确、巡查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各区县(市)资源规划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工作部署和督促检查;各级资源规划、应急、发展改革、教育、工信、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城建、交通、农业农村、铁路、水利、文化广电和旅游、卫健、气象、供电、通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主动参与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矿山企业和公路、铁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做好采矿和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大防治力度。各区县(市)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适应的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投入机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地质灾害调查(普查)评价、监测预警、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及应急处置等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投入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发挥防灾减灾效益。

(三)加强集成融合,强化技术支撑。要加强与地勘、测绘等支撑单位的技术合作,强化地质、测绘、遥感、信息化等技术手段的集成融合,形成防治合力,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工作,提高调查发现隐患的能力。加强技术创新,强化卫星遥感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建立地质灾害遥感动态监测监管体系,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各区县(市)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才的配备和培养,进一步推动地质灾害防治群专结合队伍建设,发挥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能力。要结合实际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防灾知识的宣传,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提高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防灾意识和临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实现由被动防灾到主动防灾的转变。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防治水平。

(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十四五防治规划编制情况、防御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年度防治方案编制情况、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值班速报等制度落实情况,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情况,危险区划定、警示牌设立、明白卡发放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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