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47项权责事项委托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行使。委托期限:2022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29日。有关清单公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权(9项)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3.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含划拨和转让);
4.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 出租、抵押审批;
5.临时用地审批;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发(含变更、延期、注销等);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用地)核发(含变更、延期、注销等);
8.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9.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二、行政确认权(19项)
1.对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 挂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竞拍行为的监管、竞得资料后置审查及成交结果确认;
2.建设工程验线;
3.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实;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6.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7.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8.不动产转移、抵押预告登记的设立、变更、转移、注销;
9.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10.国有林地使用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11.自然资源确权;
1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1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14.抵押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15.地役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16.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预告登记的设立、变更、转移、注销;
17.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18.异议登记、异议注销登记;
19.居住权首次、变更、注销登记。
三、其他行政权力(13项)
1.国有土地储备;
2.组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
3.招拍挂等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制定、审核、报批;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续期
6.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报批或批准;
7.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报批或批准;
8.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报批或批准;
9.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报批或批准;
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其他事项(含转让、续期、改变用途、租赁、收回等)的审核、报批或批准;
11.土地确权及权属争议调处;
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13.依职权举行自然资源管理听证会。
四、基本公共服务(6项)
1.土地登记资料查询服务;
2.地籍、不动产档案管理(纸质及电子);
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4.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5.编制道路管线综合规划;
6.不动产补证、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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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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