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3-02 10:28:29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关键一年。市资源规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中心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发挥法治对国土空间规划的保障和引领作用。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大学习力度,做到入脑入心,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从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健全、重点推进有力、法治成效明显四个方面,明确落实党组主责、党政“一把手”首责、分管领导专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根据我局法治工作情况,依据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并印发我局《2021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工作进行安排,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挂帅,分派专人负责具体抓落实。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一次,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分析、有讲评,保证了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落实到位。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依法行政。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重点安排《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等学习内容,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案件会审材料,在使用法律、法规方面正确与否,对数字的核算方面正确与否等进行全面审查,有效避免滥执法、乱执法;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公布、统计等工作;完成具体行政行为、机关合同、行政机关发文目录备案工作。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清理工作。一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成《郑州市新型工业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建设工程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制定、备案工作;二是结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先后完成涉及《行政处罚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以及与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局代政府草拟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工作,提出废止、失效、保留意见。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严格审核规范性文件中是否存在设置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的措施,或者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六)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按照“谁行政、谁负责,谁承办、谁应诉”的原则,对接到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向局领导报告,由涉案部门、法制部门协同法律顾问共同进行研究,理清思路,依法进行答辩和应诉,及时向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提交答辩状和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按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立法各项工作。一是完成了涉及我局的是《郑州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条例》修改废止工作。二是完成了《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意见征求的组织报送等工作。三是完成我局草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相关条款的清理工作。四是积极完成2022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申报和起草工作。

(八)做好行政服务效能提升工作。一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划拨、出让类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从98、65压缩至22、16个工作日,其中建工证办理时间由27压缩至1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从30项减少为19项(压缩率37%),审批材料从162项减少为84项(压缩率48%)。合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出让用地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复、划拨用地规划许可手续与用地申请并取消用地批复。二是进一步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实现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业务“一窗受理”;实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房产交易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跨省通办”。

(九)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一是印发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明晰责任分工,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认真落实开展营商环境月考评的工作要求,配合完成月考评和绩效考评细则的制定完善,并按时报送营商环境工作月报和季度工作台账,月考评工作在全市各参评单位中名列前茅。三是结合河南省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研究制定我局《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整改提升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改提升工作专班,确立了“例会”工作制度,明确了整改提升的工作目标、实施阶段和完成时限,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切实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全面加强资源监督执法。一是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从严从细强化管控措施,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46万亩、305万亩;多措并举落实补充耕地约0.78万亩,连续2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市、县、乡、村四级“一网两长”网格组建完成,土地卫片已整改图斑1716个、1.14万亩(耕地面积0.7万亩),全市违法比例降至10.21%。3777个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点位,已完成整改3605个,整改率95.5%。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开采案件29起,全市矿业秩序稳定有序。三是强化土地供后监管。出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项目跟踪制度,定期通报台账,督导各县市区及时消除闲置土地。四是积极推进规划批后管理。制定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定》《关于贯彻落实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等制度,强化批后监管。

(十一)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印发局《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加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高质量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局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出总体筹划,明确任务和要求。二是积极指导各单位认真做好“双公示”工作,有效提高了我局“双公示”信息的及时率和正确率。三是积极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梳理工作。

(十二)高度重视权责事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废、修订和我局具体职责,全面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及时对权责清单中法律依据实施更新,做到清单的动态调整。二是严格按照“联网+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我局“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进行深入研究和认真梳理,并就我局无监管职权的事项,积极与省自然厅和市大数据局对接沟通,对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

(十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和审查监督,实现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严密组织局系统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网上知识竞赛活动和线上、线下执法证年审考试,按照“考核不通过不发执法证”的原则,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考核上岗制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和注销手续。

(十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持续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核、执法案件讨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上的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专业化水准;在非诉讼情况下,协助或代理解决与第三方的争议与纠纷,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减少涉法问题发生。

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十五)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为夯实业务知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培训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对今年新修订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从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土地征收程序、宅基地管理制度、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等重大变化方面,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开展法制培训,结合实例,邀请专家对《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重点条文进行讲解,分享依法行政过程中公职人员正确行使职权、防范自身法律风险,以及行政应诉规则等方面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并在培训现场对资源规划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进行了现场答疑。

(十六)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一是为全面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起草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切实加大普法力度,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二是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6.9档案日”、“8.29测绘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现场宣传、楼宇视频、滚动屏幕等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三是在政务公开和行政复议工作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宣讲工作,引导群众按法定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在解决问题中树立法治观念。

回顾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彻到中心工作全过程。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行政执法为手段,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运行,将重要法律法规的实施与法治政府的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逐步提高法治水平和法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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