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规划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郑州市城乡规划局  时间:2011-04-02 00:00:00  

       2010年,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立足城乡规划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众的规划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推进城乡统筹规划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市规划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三章和第三十二条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城乡规划工作特点,为进一步增强规划审批工作的透明度,推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维护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修订完善了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做好规划公示办理、制作和发布工作,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二)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专人全程跟踪,把好审核关,认真及时办理每一份申请,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按期收到准确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进一步完善了以规划局网站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市规划局把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以“阳光规划、政务公开、公众参与”为核心,向社会提供了多层面、全方位、内容丰富的信息服务,为规划项目审批前期咨询、规划方案成果社会参与等提供了可视化、数量化、网络化、图文一体化的交互式信息平台。

       (四)开辟多种渠道,扩展规划信息公开工作方式。与省会主流媒体如《郑州日报》合作,及时公开有关规划信息。开展规划信息公开广场活动,摆设咨询台,现场与公众面对面交流。开展规划工作进社区、下县区活动,发放规划审批政务信息宣传册。行政审批信息采取网站、项目现场、报纸等相结合的多种方式公开。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修订完善了《郑州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按要求及时在局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同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及相关制度。

       (六)加强学习培训,切实调动了广大干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牢固树立广大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向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干部发放了相关法律读本,组织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座谈会,组织人员到先进城市学习考察,提高了广大干部运用《条例》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积极主动开展规划信息公开工作。

       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3条,其中行政许可类2080条,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类12条。通过网站公开2080条,通过公报公开1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128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799条(因有些信息采用网站、媒体和其他方式同时公开,数据有重复统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5件次,接待便民查询159人次,内容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总规、控规、修规、建筑、用地、公共设施、中小学校等诸多方面。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市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对政府信息报送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条数、最近更新日期进行跟踪,督促及时公开、更新。

       (二)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四)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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