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行政审批事项总表
来源:郑州市城乡规划局  时间:2015-06-15 00:00:00  

 

序号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设立依据

申请条件

审批流程

承诺办理 时限

备注

84

011901000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一、划拨方式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 建设工程批准、核准文件;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5.1:1000地形图(三份)(需划定用地范围红线)。

     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九条。

二、出让方式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 

3.建设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5.1:1000地形图(三份)(需划定用地范围红线)。 

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条。 

受理- 审核- 办结

7工作日

 

85

011901000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含县(市)、上街区范围内由郑州市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的选址意见书核发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第34号公布) 第三十七条:建设项目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选址意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选址意见书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城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由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1.建筑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 

2.拟建工程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 

3.1:1000地形图。 

4.属于县(市)、上街区范围内由郑州市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的,还应提交县(市)、上街区规划部门初审意见。 

    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受理- 审核- 办结

6工作日

 

86

011901000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一、建设工程(建筑)规划许可证核发 

1.建设工程(建筑)规划许可证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3.《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4.相关的1:1000数字化地形图(留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3套); 

6.建设、水利、环保、人防、文物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审查意见。

注: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区域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对区域市政管网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市政管网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二、建设工程(市政)规划许可证核发 

1.建设工程(市政)规划许可申请; 

2.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相关的1:1000数字化地形图; 

5.拟建项目的政府相关批准、证明、计划立项、投资等文件; 

6.施工图纸(3套); 

7.建设、水利、环保、人防、文物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审查意见。

注: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区域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对区域市政管网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市政管网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三、建设工程(交通)规划许可证核发 

1.建设工程(交通)规划许可申请; 

2.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拟建项目的政府相关批准、证明、计划立项、投资等文件; 

4.施工图纸(3套); 

5.建设、水利、环保、人防、文物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审查意见。

注: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区域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对区域市政管网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市政管网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三条、《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受理- 审核- 办结

7工作日

 

87

0119010004

郑州市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建设项目申请书; 

2.现状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5.现状地形图。 

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受理- 审核- 办结

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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