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7-02 10:27:29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等规定,我中心拟通过询价方式公开处理部分报废信息化资产,现面向社会征集具有资质的回收企业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信息

本次报废的固定资产包含40项信息化固定资产(见附件1)。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回收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内容。

2.企业信用良好。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

三、报名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单(见附件2)。

四、时间要求

1.公告时间

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5日。

2.踏勘时间和地点

2026年7月6日上午8:30至12:00到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桐柏南路103号)205室现场查看报废资产。

3.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请参与企业于2026年7月7日下午16:00前,统一将报名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桐柏南路103号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5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结果确定

1.报名截止后,询价小组将组织统一比选,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企业,中选结果通过本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确定的回收企业签订报废资产回收处置合同。

3.若中选公司明确放弃中选资格,则按现场报价由高至低顺延确定下一家公司为中选人。

六、注意事项

1.中选企业根据我中心提供的缴款通知书,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若中选企业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企业,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询价。

2.中选企业应在我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回收处置,并自行承担拆除、搬运、装卸等相关费用。

3.中选企业在回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回收中不得损坏和带走其他非询价物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中多,联系电话:0371-67185707

附件:1.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清单

2.报价单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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