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郑州市200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函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7-09-03 10:06:44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郑州市2006年度第二批城市
建设用地的函
 
郑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200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转报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07〕483号文批复,同意转用并征收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等农村集体农用地121.8272公顷(耕地98.5959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31.6999公顷、未利用地2.2497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9.2121公顷(耕地8.7233公顷);使用国有未利用地1.4627公顷,共计166.4516公顷,作为你市200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
望接此函后,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结果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附件:关于郑州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国土资函〔2007〕483号)
 
               二OO七年九月三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