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12-31 10:19:18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郑州市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郑政土〔2006〕48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市政府征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城回族区集体建设用地34.1949公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2476公顷,共计35.4425公顷,作为你市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同意你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     你市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证,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     你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
四、     你市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集约用地标准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将供地情况经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附件:郑州市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明细表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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