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4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征用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04]28号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4-10-26 04:08:09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郑州市2004年度第五批城市
建设征用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04]28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二OO四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征用土地的请示》(郑政土[2004]377号)收悉。经审查,省政府同意你市政府征收金水区祭城镇金庄村集体村庄工矿用地39.8524公顷,作为你市2004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同意你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征收土地方案。
你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规的规定供地。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