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坚决反对占用西流湖公园建500kV大型变电站
问题诉求
1.1坚决反对占用西流湖公园建设500kV变电站问题:11-238-K02-02地块建设500千伏变电站的规划,距离住宅区不到100m(离碧桂园西湖七号院不到100米,离五号院不到200米)。
诉求:坚决反对11-238-K02-02地块建设500千伏变电站的建设规划。
理由如下:
1、舍“绿水青山”,逆环保而行,浪费城市绿地资源。规划用地里大部分是公园绿地和水域,毁坏了绿地,污染了水域,破坏了郑州的园林资源,浪费了郑州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
2、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西流湖公园所在土地性质为公园绿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主管部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确定的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该变电站选址占用公园绿地,改为供电用地,不仅占用了原有的公园绿化用地,更是改变了用地性质。
3、该变电站为超高压电力输送的枢纽站,总占地面积达59724平方米。变电站具有强电场、强磁场,彻夜通明,更何况该变电站是500kV的大型变电站,存油量大(该变电站初步计划储油200吨),在居民区、小学、幼儿园附近(变电站所选位置半径100-2000米内,有5所幼儿园,3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建呃呃大型变电站,存在火灾和隐患。(“西安长安区南郊城南变电站爆炸事故”、“山东济南仁凤镇特高压泉城变电站爆燃事故”等触目惊心)。
4、危害周边居民的健康生活。该变电站选址位置附近有多个小区(最近的碧桂园西湖七号院与其仅一路之隔),辐射大,噪音大,影响周围群众的身体健康。来公园游玩的市民也会避而远之,有恐惧心理,西流湖作为郑州历史悠久的后花园,是西区人民文化娱乐的重要场所,建设变电站会严重降低市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5、西流湖公园作为西区重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超大型变电站后是否还能作为应急避险场所使用?是否还能发挥避难功能?
6、贾鲁河是郑州人的母亲河,最近几年,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使之成为郑州市区又一条生态河道。贾鲁河的五河共建理念,“安全河、生态河、景观河、文化河、幸福河”,“安全河”排在了第一位。从根本上来说,贾鲁河是郑州市汛期最为重要的防洪排涝通道,承担着重要的防洪排涝任务,因为市区所有的河渠,最终的洪水都要排泄到贾鲁河中。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防洪防涝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220kV以上的变电站应避开蓄洪区,因此,在贾鲁河旁的西流湖公园建设500kV变电站严重破坏了五河共建理念,违反了防洪防涝规划的有关规定。且在2021年7月20日洪灾中已出现水位溢出湖面至公园内及周边道路的情况,在泄洪河道旁建设大型变电站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且《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5218-2012第3章节第3.0.5条和3.0.7条规定,变电站选址应避开河塘,该选址明确违反设计规范。
7、《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5218-2012第3章节规定,变电站选址应尽量利用荒地和劣地,500千伏规模的变电站一般建设在荒山野岭或人烟稀少的区域。郑州作为新一线省会城市,2022年竟然还在主城区(三环)规划大型变电站,且规划在公园、居民区与220kV~750kV变电站选址应尽量利用荒地和劣地的设计规划要求不符。不合规,更不符合常理。
8、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工程,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因此,该变电站规划是否办理选址意见书?且该区域公园、居民区的建设和规划早于该变电站的规划,我们附近的居民不仅有知情权,也有被征得民调的权利,我们的意见更应该得到重视。但该规划作为极大的不利因素,规划前期并未征求我们的意见。 我们各个小区业主的意见就是:坚决反对该变电站建设在该区域!!!
9、该变电站选址所在位置的邙山干渠输水渠道为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郑州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条例》《郑州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水资源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水源地周边1公里保护范围严禁倾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以及有可能对水源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物,而该变电站紧挨贾鲁河河道,贮存的油料存在泄露污染水源的风险。
10、该变电站选址所在位置东北侧紧邻已建成的地面通讯设施站点(中波台),明确违反《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5218-2012第3章节第3.0.10条变电站建设选址应与通讯设施距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11、郑州一直被成为“火车拉出来的城市”,众所周知其在全国铁路网中的地位,陇海线是我国“三横五纵”干线铁路网的重要一横。根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表13.0.11规定,220kV变电站至铁路轨道中心距离应控制在85.6米以上,500kV变电站则应大于85.6米。且根据公示的管控要求中“供用电地需与距郑西客运专线(此处南边紧挨陇海线)铁路边轨距离不小于50米,并不得进行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任何建设及设备安装”的规定,该规划公示平面落位距铁路路轨仅50米,属于踩线建设和违规建设。
12、该规划公示存在诸多问题:(1)避重就轻,规划内容和实际不符。公示内容为:“新建公共服务设施:垃圾收集点、5G通信基站、非机动车停车处、机动车停车场(库)”。但实际附图中规划用地指标为变电站,上述公共设施仅为其配套,存在刻意隐瞒,误导嫌疑。(2)公示期多次修改公示内容,如规划经办人由“马辉”更改为“阎志强”,更改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其他要求第1点“11-238-K02-04地块规划建设550千伏户内氏变电站”变为“500千伏户内氏变电站”,更改规划图等(详情见截图)。
13、该变电站的建设让更多的人对郑州楼市、郑州市政府,甚至郑州失望。(举全家之力,躲过了红线开发商,躲过了烂尾楼,却没躲过家旁边马上开建的大型变电站,政府卖完地、建完房改规划,全省屈指可数的500kV大型变电站就要建在主城区——我家旁;变电站的规划让人不解,从规划在陈五寨公园,受到居民强烈反对后搬至西流湖公园,从一个居民区到另一个居民区,哪里不喊痛建哪里,这就是我们政府机关做出的规划和审批!让人觉得草率、滑稽、没有公信力)。因此,我们坚决反对该变电站建设在该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