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用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公顷) | 使用期限 | 批准文号 |
1 | 郑州高新区庙湾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赵办事处枣陈村和广武镇南董村 | 临时办公用房、临时生活用房、材料堆场、导流明渠、施工及运输便道和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 | 5.8392 | 2025年11月25日至2027年11月24日 | 郑自然资文〔2025〕3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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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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