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矿产资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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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形势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二、矿产资源形势
    (一)郑州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及优势
    (二)地质勘查工作现状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四)矿产资源勘查 开发利用及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趋势分析
    (二)需求预测
    (三)矿产资源可供性分析
    第三章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二、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一)“十五”及2010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目标: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二、矿产资源勘查规划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
    二、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
    四、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区划分
    五、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六、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七、设立新建矿山企业资质准入条件
    第六章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生态环境与治理现状
    二、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
    三、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措施
    第七章 规划的实施和保证措施
    一、规划的实施
    二、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丰富的矿产资源为郑州市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以煤炭资源为基础的能源工业、以铝土矿资源为基础的铝工业等均为郑州市的主要支柱产业,矿产资源的开发极大地促进了郑州市辖区县域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区内城镇化进程、带动了区域明星城市的兴起。
    新世纪伊始,郑州市全面进入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新发展阶段,特别是今后5年到10年,将是郑州市工业优化、调整、加速工业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会有更多的原材料需求,因此,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保障资源的有效供给,对保障郑州市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制定规划,统筹规划安排好区内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保证矿业有序健康的发展,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强化和规范政府对矿业活动的宏观调控作用,引导、规范矿业市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区域上的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是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2]56号)和《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等要求,编制《郑州市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十五”以及至2010年郑州市矿产资源工作的宏观性、政策性文件,同时也是《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郑州市的具体细化。
    本《规划》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内各类矿产资源。
    规划基准年2000年,规划近期到2005年,远期至2010年。
    第二章 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形势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郑州市系河南省省会,地处中国腹地,为全国重要的交通通信枢纽、物资集散中心。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交通中心,同时也是一个新兴的工业、商业都市。现辖6区5市1县。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12°42′~114°14′,北纬34°16′~34°58′。总面积7446.3平方公里,2000年底全市总人口665.89万人。
    郑州素有中国铁路“心脏”之称,京广、陇海两大干线在此交汇,周围还有京九、焦柳、月石、平阜线通过,形成三纵三横干线框架。公路交通四通八达,国道107与310,京珠高速公路与连霍高速公路在郑州交汇形成全国7个公路主枢纽之一,境内18条公路干线,辐射周围各省市,使郑州市成为我国陆上交通的咽喉要地,是东、西、南、北物资流通、人员流动的重要通道。
    郑州市境内有大小河流50条,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8条,分属于黄河和淮河两大水系。2000年全市地表水资源总量为6.06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1.601亿立方米。郑州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3.39亿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每年的水资源量为18万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为215立方米,相当于河南省人均的1/2,全国人均的1/10。
    郑州市是全省人均耕地最少的地市,1996年,全市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面积456274.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0.57%。耕地面积338024.0公顷,人均0.056公顷。
    郑州市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内涵深厚且品位较高。全市现有各类旅游景区(点)150多处,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和县级风景名胜区体系。
    十五大以来,郑州市按照建设现代化商贸城市的总体要求,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体系建设日益完善,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九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由1996年的504.5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738.0亿元,至2001年达828.2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2.0%,高于全国7.8%和全省9.1%的增幅。三次产业增加值构成由1995年的7.3:55:37.7 演变为2000年的5.9∶49.1∶45。工业体系得到突破性发展,形成了以仪器及饮料、有色冶金、汽车、纺织、电力、煤炭、烟草等为支柱的重点行业。以中国铝业公司河南分公司、明泰铝业为龙头初步形成氧化铝、电解铝及铝精深加工配套协调发展的铝工业基地,氧化铝产量突破100万吨,在全国占有重要份额;以宇通客车、少林客车、郑州日产为主的我市汽车工业蓬勃发展;以三全、思念、天方、正龙集团为骨干的食品工业日趋做大做强。
    2000年全市进出口总额8.998亿美元,其中出口矿产品826万美元,矿业相关产业出口5569万美元,两者合计占出口产品总额的 45.23%。
    但整体看来依然存在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强、工业经济结构不适应市场发展、经济结构调整进展缓慢,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城镇化水平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就业压力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繁重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矿产资源形势
    (一)郑州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及优势
    郑州市目前已发现各类矿产40余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6种,它们分别为煤、铝土矿、铁矿、硫铁矿、熔剂用灰岩、耐火粘土、冶金用石英岩、水泥配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天然油石、锂、镓、陶瓷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黄土、冶金用白云岩,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137处。
    郑州市矿产资源主要集中分布于西部的登封、巩义和新密三市,其矿产资源保有资源储量潜在价值占全市的71%以上,此外新郑市占19%,荥阳市占9%。除煤炭与高耗能矿产集中分布外,各县(市)矿产资源的组合特征为:巩义是煤、铝土矿、熔剂灰岩、耐火粘土、水泥用灰岩、硫铁矿和水泥配料用粘土等的组合,有利于煤炭、有色(铝工业)、化工(煤化工和硫化工)及建材基地的建设;登封是煤、铝土矿、耐火粘土和建材原料等矿产组合,有利于煤炭(煤化工)、有色、建材和耐材基地的建设;新密是煤、铝土矿、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和水泥配料用黄土等的组合,有利于煤炭(包括煤化工)、有色和建材基地的建设。
    郑州市发现各类矿产中煤、铝土矿、耐火粘土无论是查明储量或开发利用程度,在全省均具重要地位,是郑州市的优势矿产资源,石灰岩类、石英岩类矿产资源丰富,是区内开采利用的主要非金属矿种,煤系高岭土、陶瓷土等煤系粘土类矿产、地热和矿泉水、建筑用石材类矿产等虽然目前查明储量不多,但找矿前景较好,是区内具有较大找矿潜力的矿产资源。
    煤炭:郑州市煤炭资源储量丰富,截止2000年底,累计查明资源储量59.12亿吨 ,保有资源储量52.88亿吨,其中储量146849万吨,基础储量304723万吨,资源量224072万吨,主要分布在新密、登封、新郑、巩义、荥阳、二七区等地,分属于偃龙、荥巩、登封、新密四个煤田。含煤地层为石炭系中统本溪组,上统太原组和二叠系山西组,上、下石盒子组,含煤层数最多可达56层,共分为九个煤组,煤层总厚度一般为11.5~19.2米。主要可采煤层有一1、二1、五3、七3四层。煤种以无烟煤、贫煤为主。嵩山隆起带之北侧的荥巩煤田均为无烟煤,隆起带南侧的登封、新密煤田以贫煤为主,夹有无烟煤、焦—瘦焦煤,东南部新郑矿区甚至出现肥煤。
    铝土矿:截止2000年底,郑州市累计查明铝土矿资源储量15629.2万吨,保有资源储量 13740.2万吨。主要分布于巩义、登封、新密、荥阳等地。含矿岩系为石炭系中统本溪组,矿体赋存于该组底部与中奥陶系不整合面之上的沉积地层中,铝硅比值多为4.3~7,最高可达12以上。伴生有益组分镓、锂,共生矿产有耐火粘土、黄铁矿、熔剂用灰岩、煤等。
    耐火粘土:现已发现耐火粘土矿床(点)共25处,赋存于铝土矿层的上部及下部,与铝土矿共生,呈相变关系。截止2000年底,累计查明耐火粘土资源储量12198.1万吨,保有耐火粘土资源储量11753.3万吨,占全省总保有资源储量的43.47%,居全省各市第一位,其中基础储量3754.4万吨,资源量7998.9万吨。本区耐火粘土资源丰富,是我省主要优势耐火粘土产地。
    熔剂用灰岩:产地19处,赋存于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奥陶系中统马家沟组、寒武系中统徐庄组、张夏组中,少数产于上第三系潞王坟组。截止到2000年,保有资源储量18524.9万吨。
    水泥用灰岩:郑州市水泥用灰岩分布很广,层位多,品种齐全,开采技术条件好,资源潜力大,赋存层位有寒武系中统徐庄组、张夏组、奥陶系马家沟组和石炭系太原组及第三系潞王坟组,截止到2000年已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9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32467万吨,保有资源储量32136万吨。
    白云岩:分布于登封、密县、巩义等地,赋存于中寒武统张夏组、上寒武统崮山组和凤山组以及中奥陶统马家沟组,在元古界嵩山群的花峪组亦有分布,截止到2000年,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1处,保有资源储量2520万吨。
    石英岩类矿产:区内多分布于嵩山和荟翠山一带,主要赋存于罗汉洞组和庙坡山组,其次是马鞍山组。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1处,保有资源储量146.7万吨。
    天然油(玉)石矿:是郑州市的特色矿种,也是河南省境内发现该矿种的唯一产区。分布于新密助泉寺,登封井湾、佛洞等地。新密助泉寺油石矿,经过普查评价,为资源储量71.81万吨的中型矿床,居全国第二位。质地较佳者为密玉,是我国的名贵玉种之一
    地热、矿泉水:郑州市的地热资源为中低温型。仅郑州市市区范围内地热资源的可开采量为4446.55万立方米/年,郑州市矿泉水资源丰富,种类较单一,多为锶型或锶、偏硅酸复合型矿泉水,具有埋藏条件适中,埋藏深度80~1200米,开采方便,含水层之间有较厚的亚粘土、粘土等隔水层,天然防护条件好,不易污染等特性。矿泉水的可开采量(含地热)为15621.264万立方米/年。
    (二)地质勘查工作现状
    1964~1980年,河南省地质局区调队相继完成了覆盖全郑州市的1∶20万洛阳幅、临汝幅、许昌幅、郑州幅区域地质、区域矿产调查。 1988年进行了1∶5万正规国际分幅地质调查。
    1981~1988年河南省地矿厅进行了新一轮1∶20万区域地球化学扫面,郑州市西部基岩区全部覆盖,分析元素40种,为热液矿床找矿和区域环境评价指明了方向。1992年河南省区调队与岩矿测试中心进行了1∶50万郑州—漯河一带农业区域地球化学背景调查2万平方公里。在70~80年代以寻找石油为目的1∶10万~1∶20万重力调查主要在东部平原区开展,1989年河南物探队开展了郑州地区1∶5万煤成气重力普查。1975~1981年郑州地区1∶5万航磁测量全部做完。1973~1975年登封一带进行过较多的以寻找铁矿为目的的地面磁法,而荥阳市则进行了1∶2万煤成气高磁测量。
    郑州市铝土矿大规模的勘查工作始于50年代,对巩义和登封的大部分矿山进行了勘查,80~90年代则又对部分矿区进行了进一步工作。对能源矿产煤炭的工作较为详细,基本查明了煤层的分布、煤质、储量等。在对煤炭和铝土矿进行评价的同时,还评价了与其密切共生的石灰岩、耐火粘土、高岭土、黄铁矿等非金属矿产资源。
    目前,郑州市辖区内正在进行的勘查项目有76项,其中铝土矿勘查项目39项,煤炭22项,地下水和矿泉水10项,高龄土、耐火粘土2项,石英岩、花岗岩各1项,勘查力度不均现象依然存在,非金属矿勘查有待加强。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矿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矿产资源的开发为郑州市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原材料基础,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区域明星城市的兴起。以煤炭、铝土矿为基础的能源工业、有色金属工业均为郑州市的重要支柱产业。
    2000年郑州市共有各类矿山1700家,从业人数104953人,开发利用矿种18种,年产固体矿石总量2360.166万吨,年产液体矿量0.2万立方米,工业总产值125285.42万元,占2000年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2.46% ,上缴税金15902.89万元,全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效益较好,整体处于盈利状态,总计利润总额为7948.79万元。
    煤炭:煤炭是郑州市最主要的开采矿种,现有煤炭采矿企业656个,设计生产能力为3596.5万吨/年,实际生产能力为2498.22万吨/年,从业人数86240人,2000年产原煤1676.35万吨,工业总产值112540.78万元,占所有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的89.8%,利润总额为7209.05万元,占所有矿山企业利润总额的90.7%。可见,郑州市煤炭采矿业整体运营效益较好。
    铝土矿:铝土矿是我市重要矿种之一,是大型国有企业中国铝业公司河南分公司生产氧化铝和第二砂轮厂生产磨具主要原材料供应区。全市现有铝土矿矿山47处,从业人数2371人。矿山主要分布于巩义、登封和新密三市。2000年矿石年产量52.41万吨,工业总产值1817.45万元。
    耐火粘土:2000年全市共有耐火粘土矿山5个,从业人数598人。唯一的国有矿山“登封市粘土矿”,设计能力年产15万吨/年,实际只生产4万吨。2000年度工业总产值396.08万元。
    建材类矿产:该类矿产包括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用灰岩、石英岩、砖瓦粘土和高岭土、饰面用花岗岩、水泥配料用粘土等。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为砖瓦粘土矿,共223家,从业人数11511人,年产213.134万立方米,工业总产值8380.45万元。建筑用灰岩107家,从业人数1566人,年产77.687万立方米,工业总产值897.5万元。高岭土矿山4家,从业人数31人,年产0.88万吨,工业总产值44.2万元,占本省高岭土产量的58.7%,产值占61.8%;玻璃用石英岩矿3家,从业人数120人,年产11.16万吨,工业总产值66.96万元。冶金用石英岩3家,从业人数70人,年产3万吨,工业总产值60万元。水泥用灰岩2家,从业人数1114人,年产612万吨,工业总产值675万元。饰面用花岗岩2家,从业人数18人,年产0.74万立方米,工业总产值222万元;另有水泥配料用粘土、麦饭石、含钾岩石、熔剂用灰岩各1家。
    建材类非金属矿矿山企业以个体和集体为主,矿山数量多、规模小、遍地开花。从矿山种类分布上可看出建材类非金属矿的开发还很不平衡,其中以浪费土地资源的砖瓦粘土与附加值较低的建筑用灰岩占比例较大,而一些市场前景好,有待深加工与进行市场开拓的矿种仍是弱项。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矿产勘查不平衡
    区内除煤炭、铝土矿勘查工作程度较高外,其他多数矿产勘查工作程度较低,尤其是一些找矿前景好的矿产,如高岭土、化工用灰岩、石英岩矿以及与农业生产有关的钾、磷矿产等,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低。
    (2)、矿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其一,不同矿种开发力度严重不均,郑州市已查明储量矿种40余种,目前开发利用矿种仅18种,尚有20余种尚未得到开发利用。已开发利用的种矿产,开发力度也严重不均,矿产开发以煤为主,全市登记在册的1074家矿山企业中煤矿企业就占了656家,砖瓦粘土占223家,灰岩类矿产118家,铝土矿和耐火粘土52家。其二,矿业规模普遍偏小,矿山企业中大型矿山仅3家,中型矿山10家,小型矿山数量达1061家,不能形成规模经营,将无法面对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3)、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低
    区内矿产以外生层状为主,共、伴生普遍,铝矾土矿、煤炭、石灰岩均为共生,稀有金属元素锂、镓与铝土矿为伴生关系。锂、镓均属本市优势矿产之一,因回收工艺复杂而大部分丢弃。荥巩煤田一煤组底部的铝土矿层,在开采煤炭时也没能得到开发。
    (4)、出售原矿为主,产品附加值低
    产品结构不合理,初级产品及低档产品多,深加工的高精细产品少,区内矿业经济基本为资源型的模式,采矿卖矿是采矿者的共识。众多的开采矿山以出售廉价的初级原矿为主,尤以煤炭最为突出,几乎没有精、洗煤加工体系,不管煤炭的灰分多高,硫的含量多大,统统原煤出售。
    (5)、矿业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
    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矿山开采过程中,排出大量废渣、废水,造成环境污染、水道堵塞、植被等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煤矿的开采引发大面积地面塌陷。使本来微利的采矿带动的经济发展,被不良采矿行为的后果所抵消。
    三、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趋势分析
    1、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要求矿产资源保证有效供给
    2001年到2005年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也是郑州市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十五”期间,郑州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预期到2005年,郑州市国内生产总值将达1180~1233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14%,“十五”累计投资1735~1947亿元。到2005年全市人口将达700~716万人左右。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增长带来需求的增加,并要求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应得到有效的保障。
    2、实施“郑州市‘十五’计划纲要”要求矿产资源长期稳定地保证供应
    “十五”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郑州市将继续实施科教兴郑、开放带动、可持续发展和城镇化战略。 “十五”期间,努力形成六大支柱产业:铝工业、机械工业、能源工业、耐火材料工业、食品工业、纺织工业。在六大支柱产业中与矿产资源有直接关系的产业占一半。其中铝工业 “形成以中国铝业公司河南分公司为龙头,以若干规模企业为依托的全国重要铝工业生产科研基地”;能源工业 “要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能源的需求并略有富余,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煤炭作为第一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十五”末全市原煤产量控制在1700万吨以内,新增资源储量6.6亿吨”;耐火材料工业 “要发挥资源优势,坚持集约发展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着力培植壮大一批产业化带动性强、专业化生产能力强、系列化产品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用新型、特色、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产品占领市场”。这些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矿产资源的开发作为基础,为促进郑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就要求矿产资源实现长期、稳定、安全、经济地供应。
    3、城镇化发展对矿业发展的需求
    在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曾明确提出“郑州市要以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 2005年市区人口达到250万人,远期发展成为700万人口以上的大型城市”。到“十五”末,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5%。已开始建设的郑东新区,规划区面积达上百平方公里,几乎与原郑州市区面积相当。郑州市城镇化建设,给矿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水泥、砖瓦、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料、饰面板材、陶瓷砖等建筑原料和水资源,同时要求矿业开发与环境效益相协调,防止城市及周边地质灾害的发生,开展城市生态环境地质工作,重点是以水、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为中心,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搞好全市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水土流失,地面沉陷的治理。
    西气东输、南水北调等国家重大工程也已开工建设,西气东输经荥阳、二七区、新郑,郑州地区沿线长近百公里。 “十五” 期间开工的南水北调郑州段中线工程途径新郑、中牟、管城区、二七区、中原区、荥阳,主渠道流经郑州地区的总长度达123.3公里。西气东输、南水北调等国家重大工程以及全市“十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一方面将带来水泥、建筑用石料、建筑用砂等建筑原料的大量需求,同时也对相关矿产资源的需求、利用结构起明显的调控作用。
    二)需求预测
    依据河南省“十五” 发展纲要的目标和郑州市“十五”发展纲要制定的郑州市工业发展目标以及区内社会经济发展预测,到2005年郑州市国民经济发展对相关矿产资源年需求量为:煤炭1379万吨、铝土矿240万吨、耐火粘土108万吨、石灰岩1700万吨、石英岩34万吨、高岭土矿14万吨、硫铁矿12万吨。
    三)矿产资源可供性分析
    (1)、煤炭:虽然郑州市煤炭资源较充裕,到2000年郑州市煤炭仍保有52.88亿吨资源储量,其中高硫煤及开采条件差的约占5.3%,约2.8亿吨,扣除可靠程度低的预查资源量2.7亿吨,剩47.38亿吨,按统计资料只能有60%可供经济技术合理开发的约28.4亿吨,再考虑到环境容量、矿山环境保护、小煤矿破坏,城市及公共设施建设压矿等因素,实际有效供给资源储量约27亿吨,按平均采出率35%计,27亿吨有效供给资源储量中,可实际采出量约9.45亿吨,按我市“十五”末煤炭调控产量1700万吨计,仍可供开采80年。但我市部分国有生产矿井可采储量或经济可采储量较少,同时有一些矿井将要报废,急需新井接替,但煤炭资源尚未利用的查明资源储量中,可供建设大中型矿井经济资源储量较少,目前尚有5个未利用的勘探井田,保有资源储量44218.3万吨,储量19257.3万吨。2个井田可供建设大型矿井(杨河井田西翼已由裴沟矿开发),3个可供建设地方小井使用。新井建设储量储备缺乏,将成为制约我市能源、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2)、铝土矿:截止到2000年郑州市保有铝土矿资源储量13740.2万吨,其中平均铝硅比 4-5的矿区5个,资源储量5490万吨。铝硅比 5-6的矿区5个,资源储量5078.9万吨。铝硅比 6-7的矿区2个,资源储量1503.3万吨。铝硅比大于7的矿区1个,资源量1623.0万吨。铝硅比大于5的8个矿区中有3个矿区工作程度较底,可供开发的矿区仅5个,其基础储量1512.3万吨。以郑州市“十五”期间需要矿石需求看,勉强可满足“十五”需求,“十一五”期间所需要的矿石须由新增储量来补充。因此加强铝土矿资源勘查已是当务之急。
    (3)、耐火粘土:河南省“十五”规划耐材年产量为120万吨,除满足本省的需要外,大量耐材将要供全国各省市的需要,部分供出口。年需矿石量为144万吨,按50%回采率计算年消耗储量288万吨,五年内共需耐火粘土储量1440万吨。按郑州市2000年底的保有资源储量看,资源潜力较大。耐火粘土的资源潜力和供矿能力,从全市而言可以有充分的保证。
    (4)、灰岩类矿产:目前郑州市开采石灰岩矿产主要用于生产水泥, 2002年水泥产量1030万吨,消耗石灰岩1236万吨,预测2005年郑州市石灰岩总计需要1700万吨, 2010年预测需求2190万吨,以2010年需求量计郑州市石灰岩储量可供开采23年,完全可满足“十五”及到2010年加工利用需求。
    石英岩:郑州市石英岩资源储量146.7万吨,按2000年开采量11.16万吨算可采10余年。
    高岭土:如果按需求量算,2005年各有关行业预测所需高岭土矿石14万吨,现有资源储量可开采12年,按储量算可采近2年,可见郑州市高岭土矿产可供开采储量不足,急需加大勘查力度,以保证各行业需求。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和科技兴矿的战略。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稳定煤炭工业、发展铝工业、优化耐火材料工业、鼓励发展非金属深加工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谋求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促进郑州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开源节流,把节约矿产资源放在首位,加强并超前进行矿产资源调查和勘查,适时补充和增加已开采利用而耗减的矿产资源储量,满足社会经济建设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依靠科技和科学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的采选综合回收率,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2)、强化规划法律地位和政策调控,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调控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合理制定矿山开采规模标准,加快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调整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
    (3)、积极利用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国内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开发利用区内矿产资源和考虑资源储备的同时,面向省内外资源市场、国际市场,增强郑州市矿产资源的需求和矿产品在国际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竞争力。
    (4)、努力实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提高区内矿产资源的可供性,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5)、根据区内矿产资源区域分布特点和经济发展需要,重点开发区内优势矿产资源,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突出重点、分工合作、协调发展,变矿产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6)、建立适合实际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力度,完善规划体系,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宏观管理。依法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实现国家对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的目标。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进矿产探采结构、矿产品结构、矿产进出口结构和矿业企业组织结构、地区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加速推进区内矿业现代化,实现区内矿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三、规划目标
    (一)“十五”及2010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目标:
    实施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的基础上,提高郑州市矿产资源的可供性,充分发挥矿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矿产品精深加工产品比例,拉伸产业链条,加强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实现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促进矿山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发展;促进矿产开发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依托郑州地处中原的区位优势,发展现代化的矿产品物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保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多方筹资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以公益性调查评价为基础,积极引导开展以市场为导向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活动,提高矿产资源的勘查程度和保证程度。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目标
    加强区内铝土矿(耐火粘土)、煤系高岭土、石英岩、地热、矿泉水、地下水等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提供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新增铝土矿资源量2500万吨,煤资源量100000万吨。为引导商业性地质勘查服务。
    2、矿产资源勘查目标
    通过矿产资源勘查,重要矿产特别是煤炭、铝土矿等新增资源储量与消耗储量总体上基本平衡,重要矿产后备资源基地得到进一步保证。具体勘查目标如下:新增煤炭资源储量78000万吨,铝土矿17763万吨,水泥用灰岩9400万吨,地热2400万立方米/年,饰面用花岗岩1200万立方米。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1、矿产品产量目标
    至2005年目标:根据郑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及矿业经济现状,“十五”期间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至2005年产量控制目标为:原煤产量控制在1700万吨,铝土矿矿石开采总量控制为312万吨;耐火粘土108万吨,水泥用灰岩1300万吨,熔剂用灰岩63万吨,建筑用灰岩300万吨,玻璃用石英岩18万吨,硫铁矿5万吨,高岭土4万吨。
    ②至2010年目标:全市矿业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煤炭产量基本稳定,清洁能源的开发应用得到加强;以氧化铝、电解铝及铝型材为主的冶金工业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位得到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以冶金、建材类矿产品的开发与加工随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矿产资源配置方式:
    改变以往主要通过行政审批无偿授予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矿产资源配置方式,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探矿权和采矿权方式配置矿产资源。
    3、矿业产业结构调整目标
    ①至2005年目标:
    矿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速度高于矿产采选业和本市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调整、优化。
    矿业采选业的先进技术得到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技术进步对矿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矿山分布由分散向集中方式转变,根据矿床规模所确定的最小矿山规模得到落实,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矿山生产规模趋于合理,构成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结构格局,到2005年矿山数量比2000年实际矿山数减少25%。即由1700家减少到1275家。
    采、选、冶加工结构失调状况得到改善,优势矿产品、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矿产品比例进一步提高。在采、选、冶的基础上加大后续压延生产链,建立煤、电、铝及建材一体化的生产格局。
    提高矿业外向度,把发展现代物流,搞活现代流通作为拉动全市矿业经济发展和促进矿业增收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创建郑州矿产品交易中心、建立矿产品进出口基地。
    以煤矸石为主的矿山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初步形成产业化。
    ②至2010年目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和改善,形成以能源、有色金属和非金属为主的集中高效、具有规模优势的矿业集团;产品结构得到根本调整,矿业的先进技术方法得到全面应用,矿山技术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进一步扩大矿业总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4、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目标
    ①至2005年目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铝(粘)土矿、石灰岩类矿产实行分级开采、优矿优用,破坏性开采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建立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等综合利用率的指标考核体系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矿产资源采选综合回收率和利用率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3~5个百分点。对区内天然油(玉)石矿产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选矿拜耳法在低品位铝土矿的选矿中得到推广应用,铝土矿与耐火粘土中伴生的镓、锂元素回收有较大进展,矿山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率有较大进展、煤矸石等矿山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率达20%、矿井废水复用率达60%。
    ②至2010年目标: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制度和法规体系,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三率”指标达到新的高度,采选综合回收率和利用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低品位、难选冶矿产得到合理利用,共、伴生矿产及矿山固体废弃物得到充分利用。
    5、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①总目标:基本完善矿山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矿山环境监测网络;闭坑矿山的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查清矿山环境现状,采取有效措施使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的生态环境恶化局面得到遏制,生态环境现状有明显改善,严格监测与控制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使矿区的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建设一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典型示范区。
    ②2005年规划目标: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初步改善,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不再新增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破坏性矿山开采项目,大、中型矿山“三废”排放全部符合国家和省内目标要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25%以上,土地复垦2500公顷。矿山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完善矿山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③2010年远景目标: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全面好转,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30%以上;地质灾害以预防为主,次生地质灾害损失得到有效控制;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与监督执行体系,实现全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十五”期间郑州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要以公益性调查评价为基础,以商业性矿产勘查为主体,为区内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一、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协助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规划的 “新密城郊铝土矿调查评价”、“荥巩煤田乔楼预查区”、“荥阳-巩义地热田资源潜力评价”等与郑州市相关的评价项目。为保证郑州市矿业在“十五”期间的持续发展,引导区内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筹集适当资金安排:巩义大峪钟岭至小关高岭土调查评价,登封井湾—新密翠矿一带石英岩调查评价,登封市五里庙-新密市梁家庄石英岩矿调查评价,开展同时服务于郑州市农业、环保、地质找矿的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地学旅游资源综合调查评价和服务于郑州市中心城市建设的城市地质调查与评价。
    二、矿产资源勘查规划
    1、鼓励勘查矿种
    鼓励勘查煤炭、煤层气、铝土矿、耐火粘土和有市场需求的高岭土、陶瓷土、硅石、建筑石材等非金属矿产,以满足经济建设和矿山开发的需要。
    2、规划勘查区块划分的基本条件
    鼓励勘查区:规划开发区范围以内,需要提高资源勘查程度,进一步查清矿产资源赋存状态和资源量的分布地段;规划开发区附近,开发条件良好,可接替资源丰富,具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前景的地域;其他区域,具有一定面积、资源优势明显、开发条件良好,在原有勘查基础之上需要提高勘查程度的独立地区。
    限制勘查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规定的限制勘查矿种,限制开采区;重要交通、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附近;在国家规划矿区内进行勘查必须经有关的主管部门同意。
    禁止勘查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规定的禁止勘查、开发矿种,禁止开采区。
    3、勘查规划区设置
    鼓励勘查区:为满足我市经济建设需求,结合郑州市成矿条件,成矿潜力分析,规划鼓励勘查区41处:大冶铝土矿勘查区,王村铝土矿勘查区,涉村铝土矿勘查区,楚岭铝土矿勘查区,岳村铝土矿勘查区,城南岗铝土矿勘查区,告城铝土矿勘查区,崔庙铝土矿勘查区,冯庄铝土矿勘查区,新密市王庄铝土矿勘查区,新郑市赵家寨井田勘探区,新郑市王行庄井田勘探区,登封市马岭山井田勘探区,荥阳市计河井田勘探区,巩义市谷山井田(新中煤矿)勘探区,巩义市瑶岭—上庄深部详查区,荥阳市三李详查区,新密市曲梁煤矿区勘探区,新密市苟堂普查区勘探区,荥阳市徐庄井田黄庄段勘探区,登封市龙泉寺小井勘探区,新密市超化井田外围勘探区,新密市樊寨勘探区,新郑市李粮店详查区,登封市卢店勘探区详查区,新密市王寨河勘探区,新密市平陌井田外围勘探区,新密市白沙勘探区,郑州市三李地热及备用水源勘查项目,郑州-中牟县地热矿泉水普查区,新郑薛店机场地热矿泉水普查区,新郑褚庄地热矿泉水普查区。巩义市南山口水泥用灰岩详查区,巩义市新山—民权水泥用灰岩详查区,巩义市楝树口水泥用灰岩详查区,登封市王家门-天家沟水泥用灰岩详查区,二七区申河水泥用灰岩详查区,赵家嘴—黄沟水泥用灰岩详查区,新郑市梅山水泥用灰岩普查区,新郑市风后岭石英岩普查区,登封市摩天寨饰面花岗岩普查区。
    禁止勘查区:嵩山风景名胜区,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黄河风景名胜区,环翠峪风景名胜区等区内禁止进行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的矿产资源勘查。
    建议优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区:鼓励勘查区中巩义市瑶岭—上庄深部详查区,登封市卢店勘探区详查区,新密市王寨河勘探区,新密市平陌井田外围勘探区,新密市白沙勘探区,巩义市南山口水泥用灰岩详查区,巩义市新山—民权水泥用灰岩详查区,巩义市楝树口水泥用灰岩详查区建议为优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区。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
    1、鼓励开采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资源量丰富、市场需求大且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煤炭、煤层气、地热、矿泉水、矿区平均铝硅比大于5的铝(粘)土矿、石英岩、高岭土矿、灰岩类矿产。
    2、限制开采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限制、资源量不足、市场容量小、供大于求、经济效益差、开发利用造成的环境问题较为严重的高硫高灰煤、矿区平均A/S小于5的铝(粘)土矿、城区中浅层地热、矿泉水。
    3、禁止开挖基本农田烧制砖瓦。从2003年起,逐步禁止采用砖瓦粘土烧制实心砖瓦,积极开发新型墙体材料和使用陶粒页岩、煤矸石、粉煤灰制作替代砖瓦粘土的建筑材料。郑州市砖瓦粘土的开发,一方面要由占用耕地向荒坡地转移,对规模小、分散开采砖瓦粘土造成资源浪费,耕地破坏严重的小型砖瓦生产企业要采取关、停等治理整顿措施。在土质较好的可耕地,不再颁发砖瓦粘土采矿许可证;另一方面,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十五”期间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发展空心粘土砖,特别是鼓励利用煤矸石等矿山废弃物和江河淤泥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登封、新密、巩义市、煤开采力度大,以发展矸石砖为主,荥阳、二七区发展矸石砖和粘土空心砖,新郑市,金水、邙山、管城区等地发展粘土空心砖,中牟县以黄河淤泥为原料发展空心砖为主。
    4、建筑石料开发应改变目前点多面广的局面,划定集中开发区,走规模化集中开发之路,已查明资源储量的水泥用灰岩、化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矿区之内原则上禁止开采石料。
    二、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水平相适应。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2005年控制煤炭产量在1700万吨左右,基本达到产需平衡。加强优质动力煤的保护性开采,大力开展煤炭洗选、促进煤炭的气化和液化,限制开采已建矿井高硫、高灰煤,禁止新建高硫、高灰煤矿
    控制特富铝土矿的开采总量。严禁小矿山乱采乱挖、采富弃贫等破坏性开采方式,统筹考虑不同品质的特富铝土矿用作炼铝、耐火材料、磨料等不同用途,达到优矿优用。
    保护开采天然油(玉)石矿
    石灰岩类矿产按照集中开采、优质优用的原则,统筹考虑发展水泥和高品质石灰岩在化工、冶金等行业的应用。根据水泥产量目标,到2005年控制水泥用石灰岩1300万吨左右,严格限制优质灰岩作建筑用碎石。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
    根据我市矿产资源的分布与赋存条件、矿业开发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结合我市的矿业布局和经济发展整体水平,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中利用的原则,提出我市重点发展的矿业经济区。
    (1)巩义—上街--荥阳煤电铝工业基地:
    巩义、上街、荥阳市位于陇海铁路沿线,运输便利,煤炭、铝土矿、耐火粘土及灰岩类矿产资源丰富。也是河南省重点发展的支柱性铝工业的重点区,区内有中铝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永安铝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明泰铝业有限公司、河南鑫旺集团公司、河南耕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铝工业企业,仅巩义市目前电解铝生产能力即达15万吨,占全省产量的四分之一;位于巩义市东南部的北山口镇巩义市耐火材料工业科技园区内现有耐火材料企业98家,职工人数13000人,固定资产6亿元,科研机构30个,技术人员300人,该园区年产的耐火材料50万吨。目前,该园区已成为全国钢铁等冶炼行业重要的耐火材料供应基地。同时区内还是郑州地区主要的水泥企业分布区。
    (2)登封—新密煤电工业基地
    区内煤炭、铝土矿、耐火粘土及灰岩类矿产丰富,登封市、新密市均为全国重点产煤县(市),有生产能力达700万吨/年的郑煤集团和生产能力总计达1000多万吨/年的多家地方煤矿,是郑州地区热电厂和工农业用煤的主要供煤基地。有登电集团等多家热电厂。耐火材料生产厂家几百家,是全国主要的耐材生产地区。
    四、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区划分
    1、规划分区原则
    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矿业开发合理布局,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市场需求以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划分为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其他地区为允许开采区。
    鼓励开采区:矿产资源丰富,分布相对集中;矿产品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易于形成规模化经营;开发过程中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限制开采区:市场供大于求;开发技术条件或综合利用条件不成熟,不能对开发中的矿产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资源量有限的地方名优特色矿产;开采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为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区。
    禁止开采区:市场严重供过于求,开采经济效益低下;对生态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造成严重破坏,地质灾害危险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军事禁区;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矿业活动的区域。
    2、规划区划分:
    依据上述原则,郑州市划出鼓励开采区33处,限制开采区4处。
    鼓励开采区:新密市裴沟矿,登封市白坪井田,巩义市铁生沟煤矿,新郑市新郑矿区,登封市龙泉寺小井,登封市新新煤矿,新密市樊寨勘探区,新密市杨河井田,巩义市谷山井田(新中煤矿),巩义市瑶岭勘探区瑶岭井田,登封市马岭山井田,登封市马岭山井田(磴槽煤矿),巩义市荥巩煤田金龙井田,登封市箕山井田,荥阳市徐庄井田黄庄段, 荥阳市计河井田,荥阳市张青岗水泥用灰岩矿区,新密市七里岗水泥用灰岩矿区,巩义市大峪沟钟岭熔剂灰岩、高岭土综合开发区,荥阳市芦庄水泥用灰岩矿区,新密市蔓菁峪水泥用灰岩矿区,郑州龙岗石灰岩矿区,登封市王家门至天家沟水泥用灰岩开发区,新密市嘹歌山水泥用灰岩矿区,新密市乔沟水泥用灰岩矿区,巩义市凌沟水泥用灰岩矿区,登封市摩天寨饰面花岗岩,中牟县东漳—狼城岗砖瓦粘土集中区,中牟县郑庵建筑用砂集中区,登封市岳窑铝土矿矿区,登封市大冶弋湾铝土矿矿区,新密市刘楼沟铝土矿矿区,新郑市陉山石英岩开发区。
    限制开采区:荥阳市王河煤矿,巩义市谷山井田米河煤矿,冯庄硫铁矿矿区,新密市助泉寺天然油石矿区。
    禁止开采区: 嵩山风景名胜区,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黄河风景名胜区,环翠峪风景名胜区等区内禁止开采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的矿产,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旅游线路至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禁止露天采矿;桥梁、桥墩上、下游500米范围内禁止开采河沙
    建筑石料集中区:建筑石料应划定集中开发区集中开采,集中区以外禁止开采,建筑石料集中区应避开自然风景区、人文景观旅游区,主干公路、铁路两侧300m以内地区和已查明资源储量的水泥用灰岩、化工灰岩、熔剂灰岩矿区。
    优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区:鼓励开采区中荥阳芦庄水泥用灰岩矿区,新密蔓菁峪水泥用灰岩矿区,新密市嘹歌山水泥用灰岩矿区,新密市乔沟水泥用灰岩矿区,巩义市凌沟水泥用灰岩矿区建议为优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区。
    五、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对矿山开采的最小规模、矿业采选冶结构、新设立矿山企业准入条件等进行调整。
    1、不同矿种矿山开采最低经济规模的确定
    为达到充分而又合理利用资源,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的资源储量或矿山所占有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以达到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条件、市场需求状况,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综合考虑矿业经济的长远发展目标确定规划矿种的最低开采规模。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按矿山企业占有资源储量或矿区占有资源储量的多少,分门别类划分出大、中、小型矿山,分别限定。
    新建矿山规模不得低于《规划》确定的相应资源储量规模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控制线;对已取得采矿证而开采规模又与矿区储量规模显著不协调,即达不到本规划限定的最低经济开采规模的矿山要走联合办矿、规模化、集约化之路,限期整改,到2005年 煤矿山开采规模不低于9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开采规模不低于5万吨/年,铝土矿不低于5万吨/年,水泥用灰岩不低于10万吨/年,铁矿不低于1万吨/年,到2010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开采规模不低于1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不低于20万吨/年,铝土矿不低于10万吨/年,铁矿不低于9万吨/年,到2015年所有矿山开采规模均不得低于《规划》确定的相应资源储量规模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控制线;零星分散矿产地和边远地区、矿产资源匮乏地区的个别矿种可适当降低要求,但要报市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产品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发展矿产品后续加工能力,大力加强深、精、细加工等高科技含量矿产品和环保产品的比重,降低原矿、初加工矿产品在销售中的比例。
    推进煤炭开发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在保持煤炭供需基本平衡的条件下发展煤炭的筛选与合理转化;大力发展坑口电厂、煤炭的气化、液化、煤化工等,提高煤炭的转化率。
    优先发展氧化铝,稳定地发展电解铝,铝材要控制初级加工低附加值铝型材发展,重点发展高性能、高精度铝板、带、箔、铸件、PS板、合金板等产品,保持铝矿产及其加工业在我省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能源矿产和高耗能矿产共生的资源优势,推动煤-电-铝的联营并向集团化方向发展。
    积极开发用户技术进步对耐材提出的更长寿、无污染、功能化的耐材制品。特别要积极开发推广适应日产4000吨级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高温烧成用优质碱性耐材。适应玻璃窑全氧燃烧技术发展(减少NOx的排放,保护大气臭氧层)所需的耐材品种(如尖晶石结合的氧化铝材料,高蠕变熔铸烧结AZS制品等);为适应各种垃圾焚烧炉和熔融炉用特殊耐材品种。
    禁止在水泥灰岩或熔剂灰岩矿区在开采石料,鼓励开发重钙、轻钙等石灰岩深加工产品。
    发展矸石砖、粘土空心砖等环保、利废、节土、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淘汰粘土实心砖。鼓励开发高岭土、石英岩矿产的深加工产品。
    3、优化矿业技术结构
    要通过技术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提高矿山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推广长壁法采煤技术,淘汰房柱式等落后的采煤技术,开发与推广洁净煤技术和型煤技术,高硫煤的脱硫技术,积极采用跳汰重介、加压过滤、微泡浮选等先进工艺技术,以选、配煤为方向,提高煤炭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
    鼓励研究、推广应用铝土矿分品级综采技术、优质铝土矿地下综合开采技术,淘汰铝土矿采富弃贫小井采矿方法;积极推广应用“铝土矿选矿—拜耳法”、强化烧结法、结晶强制蒸发、沉降分离、熔出罐和间接加热等氧化铝生产新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规模效益。
    推广“三废”综合利用技术,特别是煤矸石发电技术、矸石砖生产技术,代替粘土用作生产水泥配料技术等
    4、优化和调整矿山组织结构
    优化矿产资源开采规模,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乱采乱挖;调整大、中、小型矿山比例结构,依法关闭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矿山企业,小型矿山数量在2000年实际矿山数1700家的基础上减少25%;提高新办矿山的准入条件,逐步减少小煤矿、民采铝土矿、星散分布小的石料灰岩及砖瓦粘土的矿山数量;严格对矿山资金投入的监督和技术水平的审核,逐步取消一批不符合办矿条件的小矿;引导矿山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改组改制,以专业化经营和联合经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规模经营,进一步壮大矿山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合理配置。
    六、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推广应用先进的开采加工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十五”期间重点做好铝土矿和耐火粘土矿,水泥用灰岩、熔剂灰岩、建筑石料灰岩等的分类开采,优矿优用,提高回采率。煤矿中的煤系高岭土等的综合开采利用。
    鼓励发展矸石电厂、粉煤灰制品厂、加大煤矸石、粉煤灰等的综合回收利用。对铝土矿中的伴生镓等要通过选矿技术水平的提高,分阶段技术改造进行综合回收。到2005年,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提高到35%以上,不能马上解决综合利用问题的矿山,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案。
    七、设立新建矿山企业资质准入条件
    新建矿山企业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要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其所从事矿业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人才、技术和装备等资质条件;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床的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不得低于规划确定的相应规模矿床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有符合规定的矿山设计或者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指标能达到国家要求;对共伴生矿产能进行综合利用或有效保护;有经过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坚持先勘查、后开发的原则,投入开发的矿产地必须有具勘查资质单位提供的符合国家勘查规范要求、经储量评审机构评审与储量管理部门备案的矿产勘查报告。一般甲类矿产必须达详查以上勘查程度,乙类矿产达预查以上勘查程度。
    第六章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生态环境与治理现状
    郑州市1999年生产建设项目(包括已建、在建、扩建、改建)一共有3160家,共破坏植被5431公顷,损坏地貌10081公顷,损坏梯田3750公顷。郑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其中采矿、水泥厂、采石、烧窑尤为突出。郑州市历年来采矿破坏土地总面积2591.5公顷,其中,林地6.9公顷、草地5.6公顷、耕地1723公顷、其他856公顷。
    2002年有地质灾害危险区13处,地质灾害隐患区34处。登封市因采煤引起的土地塌陷面积达2133公顷,巩义市因采矿引起的土地破坏面积约1800~1900公顷。估计整个郑州市辖区因采矿引起的土地破坏总面积应在10000公顷左右。
    但因采矿与土地的分离,影响或破坏地表时对其进行赔偿或补偿。多年来大部分矿山没有对破坏的生态地貌进行恢复和治理。地方国有矿山和上千家乡镇矿山采矿对地表破坏后也基本采用赔偿或补偿,至于当地政府或群众拿到赔费后是否对生态破坏进行治理,采矿者一般不予过问。目前新密地区除来集等少数地区恢复耕地外,所有大矿的碴山依然伫立在原处。豫03省道新密岳村收费站因地面塌陷不得不迁新址。登封、巩义等县(市)近年来随着土地管理的加强,争取了部分恢复耕地拨付的资金及地方政府筹集的一些资金治理恢复耕地面积约1412公顷,在这些地区恢复率约占50%左右。其他矿区的生态恢复还没有进行。
    二、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
    “十五”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应在摸清全市及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在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基础上,优先抓好有广泛影响的重点区域及重点工程的原则下,制定各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分期开展废弃、已闭坑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树立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全面推进全市矿山环境治理工作。
    加强对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的监督监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对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以“防”为主、“避让” 与“治理”相结合,开展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立市级灾害信息决策系统和预警预报系统。煤矿塌陷区要进行复垦和绿化,对矿渣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矿山开发造成的滑坡泥石流、塌陷等次生地质灾害要及时治理。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矿产开发区内地质灾害危险区为防治重点,“十五”期间逐步取缔危险区内现有采矿企业,彻底整治交通干线两侧非金属集中开采加工区,减少因不规范开采引起的崩塌、滑坡等突发性人为地质灾害.
    依据郑州市具体情况,规划“十五”期间郑州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如下:
    郑州市矿产开发区矿山生态环境调查:涉及矿种煤、砖瓦粘土、铝土矿、石灰岩、建材矿产,调查地区主要为新密市、登封市、巩义市范围,调查内容包括煤矿塌陷区分布、规模、影响范围、成灾及损失情况;矸山堆积、利用情况,地下水资源现状,其他矿产对生态环境及地质环境破坏现状、地质灾害等。
    新密煤矿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包括郑煤集团米村煤矿、王庄煤矿、超化煤矿、裴沟煤矿、卢沟煤矿,新密市王村、东平超化、宋楼煤矿及部分乡镇煤矿,主要任务为塌陷区生态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地下水污染治理,矸石综合利用。
    登封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包括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弋湾煤矿、告成矿,登封市小河煤矿、新登煤矿及部分乡镇煤矿,主要任务为塌陷区平整土地、恢复耕地,矸石综合利用。
    巩义小关铝(粘)土矿、熔剂灰岩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巩义铝(粘)土矿区主要任务为土地复垦、次生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恢复。
    郑州市砖瓦粘土矿山整治与土地复垦工程:对已关停或将停的砖瓦粘土矿山废弃土地进行整治和复垦。
    三、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措施
    1、严格规范矿业活动,坚持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对采矿活动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及时进行恢复治理;对已建矿山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要严格依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予以监督实施。对矿山生态环境防治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确定分期治理目标,并定期进行检、抽查制度,逾期不达标的,应实行限产和关闭。逐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可出台相关环境治理优惠政策措施,引导矿山企业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改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状况。
    2、建立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审查制度,明确矿山闭坑的环境达标技术要求,在环保和国土资源部门对申请闭坑的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状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给予闭坑。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建立对闭坑矿山生态环境变化和次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体系。
    3、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矿山企业实行不同的扶持政策。对“十五”前已闭坑的矿山,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隐患的,要求责任人及时治理;无明确责任人的,环境问题严重的矿区,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政府配套,国土资源部门具体操作。可供开发用地的可采取拍卖方式,由开发者投入治理。国有生产矿山的环境恢复治理以企业投入为主,“十五”前已闭坑的矿山治理,国家、地方政府可适当支持。
    4、乡镇、个体、群采矿山,应加紧出台闭坑保证金制度,由地方矿政管理部门掌握并监督防治工作,对不能按预期要求治理的矿山扣留保证金,矿政部门负责整治。
    5、编制我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重点矿山生态环境重建与恢复治理规划,建立全市矿山生态环境信息系统,为矿山生态环境的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6、对新建矿山要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应包括 “三废”处理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同时使用。对开发利用方案不合理、对环境保护不力,对环境造成不可恢复性破坏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应不予批准。
    7、禁止在国家和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开采矿产资源,严格限制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重要风景名胜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重点文物保护区以及军事禁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所圈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已办证的要限期关闭并恢复地貌、植被;地下采矿要严格按照“三下”采矿技术要求实施。禁止在水库、河流两侧采矿和排放废渣、废液。
    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严禁小石灰窑、小水泥窑死灰复燃。限制新建、改建含硫大于1.5%的煤矿,对新建的含硫大于1.5%的煤矿,要有配套的洗选设施,禁止新建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
    第七章 规划的实施和保证措施
    一、规划的实施
    1、矿产资源规划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矿产资源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必须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要纳入《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统筹资金平衡和重点项目安排。县(市、区)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郑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所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建设目标、任务,并依据当地的资源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特殊需求,制定本区域的发展规划,以协调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实施规划的职责范围及责任、目标的落实。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使之成为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和基础保障。
    2、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规范矿产资源管理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建立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依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区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持国家权益,维护正常的资源利用秩序及矿业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探矿权人必须按规定进行查明资源储量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采矿权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占用资源储量登记,提交有关报告和图件,并按规定填报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报表;按规定对因其采矿活动引起的矿山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进行恢复治理;按期交纳依法应当交纳的各项费用,依法提交年度报告,提交已采出的矿产品的矿种、产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开采回采率、开采成本等资料。
    3、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和投资活动的作用,积极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鼓励投资者通过市场竞争,招标投标方式获取矿业权。通过制定并逐步完善矿业权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规则,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逐步提高矿业权市场配置比重。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利用矿产资源战略、规划及矿业政策,适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行宏观调控、及时编制公布郑州市鼓励、限制勘查开发项目指导目录。实行政务公开,提高矿产资源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4、加强人才培养
    积极营造创新氛围,树立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科学管理新机制和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利用各种优势条件吸引一批有志矿产资源管理的优秀人才,同时加强对在职人员的科技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培训,培养一批适应矿产资源工作现代化管理的科技人才。
    二、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1、实行规划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规划》一经批准,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观念,树立正确的资源观、环境观和发展观,提高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自觉性,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2、实行目标责任制和首长负责制
    《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是政府在矿业发展方面向人民作出的承诺,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履行职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和首长负责制,落实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目标和任务。加强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合力推进矿业发展与矿山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要强化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责任制,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要认真做好关闭矿山企业的善后工作。
    3、建立规划会审制度
    新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必须在登记发证前进行规划审查,以利用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来调控勘查方向和开采规模,更好地促进全市矿业结构的调整和合理布局。规划管理机关,要依照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申请开采的矿种和矿区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开采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确定的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开发利用方案是否符合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向,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等。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和开发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4、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必须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管理制度。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郑州市矿产资源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监督管理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建立和完善《规划》执行情况半年及年度报告制度及通报制度,协调矿业发展与其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擅自批准进入规划禁止勘查开采区、保护矿区进行勘查、开发的,要予以查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者的责任。总量控制的矿种,要层层分解指标,确保宏观目标的实现。结构调整目标要分年度制定详细的调整计划,并落实到具体矿山。
    5、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
    应用“3S”技术,在省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规划实施动态监测系统,及时提供矿产资源管理法制、方针政策和市场动态的信息服务,反馈规划执行、调整情况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第八章 附则
    本《规划》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具有法定约束力。
    本《规划》每5年全面修编一次,在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要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方案,按规划编制程序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本《规划》由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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