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4-29 11:42:45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9号)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1〕27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完成了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技术成果通过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鉴定验收。现将新的《郑州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郑政文〔2019〕49号)文件规定的基准地价标准停止执行。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