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处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7-04 07:37:55  

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按照职责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人居环境发展等相关规划;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重大专项规划;指导县(市)、上街区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按照职责指导中心城区各类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专业园区的统一规划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并实施规划管理。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