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民再加速、服务永向前
---全面落实10月1日施行的《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条例》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9-30 16: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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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欣欣向荣的国家中心城市。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不动产登记领域主动作为、便民利企,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谱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壮丽新篇章。

(一)顺应新时代形势发展,制定服务条例迫在眉睫

郑州市于2016年8月20日起在主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进入新时代,不动产登记面临很多新形势、新要求,有必要制定适合郑州市本地实际的、专门的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物权公示效力、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顺应人民群众保护合法财产权益的更高需求。

(二)切合实际需要,智慧集成,条例呼之欲出

一是立足实际需求,突出立法“小切口”,以服务为视角,体现郑州特色。二是坚持开门立法,从条例草案起草到提请常委会审议、修改完善,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始终。三是强化问题导向,立足多项符合郑州实际的便民利企措施,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制度创新完善。

(三)突出服务特点,重在为民,展示立法亮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条例》创新亮点共15个,不

动产登记业务创新举措6个、便民服务措施亮点5个、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亮点4个。

业务创新举措方面:一是在房管、税务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的基础上,将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纳入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范畴,为下一步设立综合办事窗口、形成新的大一窗工作机制创造条件。二是将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上升为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各部门间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提高整体政府意识,有效提升行政效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三是将因历史文化、特色风貌保护需要保留的建筑物在收储、招拍挂供应之间的衔接登记方式予以明确,解决政府的特殊需求。四是进一步细化了上位法、上级部门没有明确的分割合并不动产前置审批问题,为确有需求且确实符合条件分割合并的不动产权利人实现其意图指明了方向。五是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通过地方立法予以确立法律地位。六是全国首创不动产登记事务专家咨询机制。

便民服务措施方面:一是明确网络申请效力的法律地位,只要是通过合法有效的身份认证、电子签章、录入信息、作出确认,都与本人到场申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将异地申请、属地办理、全市通办纳入地方立法,解决群众异地办理需求。三是明确允许申请登记时一些非关键材料可先予容缺受理。四是将邮寄送达不动产权证书的免费举措纳入立法。五是明确在法院、公积金中心、公证机构、银行、不动产中介机构、社区等设立延伸服务便民网点。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为融资企业减负,允许企业申办首次登记时可直接一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允许土地使用权抵押直接转在建工程抵押,可节省大量因过桥资金导致的额外负担。二是基于多测合一的新政策落地,减少现场踏勘的情形,为企业缩短办理时间。三是明确将房屋交易、缴税和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与水电气暖联动办理纳入地方立法。四是将建立不动产风险防范机制、购买登记责任保险纳入地方立法。

(四)主动作为,砥砺前行,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在全省率先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取得明显成效,不动产登记指标在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逐年增加,获得3次第一名和1次第二名的好成绩,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并且在88个城市参与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34名,属于优秀行列。

先后通过优化办理模式,压缩办理时限,通过“当天办、当场办”改革,目前全市27项不动产单办业务已实现全部1小时内办结,完成“当场办”目标;42项单办业务及13项联办业务已实现8小时内办结,完成了“当天办”目标。深入推进“大一窗”改革,以“一套资料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流程办理、一套系统审批、一次即可办成”为工作要求,将合同网签、资金监管等相关业务纳入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实现1名受理人员即可完成合同网签、资金监管、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全业务无差别受理,后台各部门通过信息集成实现并联审批。创新实施“登银合作”模式,2017年9月以来,与银行金融机构系统直连互通,积极构建“登银合作”平台,申请人在抵押贷款同时提出抵押登记申请,实现“0环节、0材料、0成本、0时限”的企业抵押登记“秒办”,市本级累计“不见面”办理抵押登记49.9万余件,其中全流程线上办理4.45万件、为4万多个融资主体提供了高效的抵押贷款服务支持,总金额超670亿元。创新查询服务,设置24小时自助查询、自助打印证书证明设备,全业务发放电子证书证明。全面推行交房即发证工作模式,2021年在河南省委改革办和河南省自贸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河南自贸试验区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的通知》中列为河南自贸试验区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在全省予以推广。积极推行“全市通办、全豫通办、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模式。统一全市登记系统,在各登记大厅设立固定的“全市通办”业务窗口,配置专职人员负责开展“全市通办”,根据省厅“全豫通办”工作安排部署,建设“全豫通办”平台,联合财政局、税务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大数据局、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印发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实施办法的通知》,开发建设市级“全豫通办”系统,完成与18个地市的联调联试,初步实现跨市域线上线下融合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全豫通办”服务体系,并同步纳入“郑汴一体化”政务服务建设。2021年,通过将82项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纳入全国不动产“一窗受理”平台,实现全部业务“跨省通办”,2021年8月,郑州市与盐城市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互信合作框架协议》,拟定两地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的办理规则,明确双方职责权限,为进一步开展“跨省通办”工作奠定基础。

为民服务无止境,再接再厉永向前。《条例》的出台标志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依法服务新阶段。下一步,将充分提升社会覆盖面、知悉度,确保《条例》有效贯彻、落实到位,提升依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陈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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