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次登记科进一步深化“五比一争”创先争优活动,持续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知法用法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制定一系列学习计划与实施方案,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0年10月29日,首次登记科在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会议室举行不动产登记系列讲堂(第25期),组织大家共同学习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讲授的《民法典·物权编》。
反复学习,熟识法典内容
《民法典》的施行,必将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首次登记科提前谋划,按照“个人全面学习、科室重点研究”的原则,专门制定学习计划,扎实组织科室人员对《民法典》进行全面学习,尤其是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紧密相关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要求人人熟悉法条内容、人人理解条文释义、人人掌握适用情形,确保每名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法典内容。
集智研究,把握核心要点
主动将《民法典》学习纳入不动产登记系列讲堂,采取“两个半小时”的模式,认真学习理解法典规定,每期讲堂前半个小时,组织人员观看专家教授对法典的解读视频,后半个小时采取研讨交流的方式,由1至2名同志分享自己对法典相关内容的学习和理解,针对当前业务办理实际,将法典施行后,可能产生的变化和调整进行研讨,提高依据法典规定办理业务的能力和水平。
立足实际,谋划业务调整
法典施行后,将对日常办理业务带来新的要求,比如物权编新增了居住权、土地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这些新增的不动产权利该如何办理登记,针对这些变化,科室结合日常学习、登记讲堂和研讨交流,提前思考业务办理的收件材料、办理流程、办理要求等相关内容,打牢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基础,以便更好的迎接新的挑战。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次登记科将持续抓好法典的学习贯彻工作,使每名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依规登记的重要意义,时刻做到登记工作在手、法律在心,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群众和企业提高更优质高效的服务。(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张晓东 马翊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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