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土地管理新举措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9-09-29 02:26:45  

面对“扩内需、保增长”带来的土地需求日益旺盛的新形势,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通知》,从加强土地计划管理、土地综合整治、企业改制土地处置、土地供应、土地储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清查、执法监察、严格问责等9个方面25条意见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积极破解“保护耕地红线与保障发展”难题。

《通知》要求,抓紧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在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1个月内完成;今年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由全市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民生工程,以及对全市经济有拉动作用的优先发展产业的用地计划;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实施,统一验收”的原则,大规模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稳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为城镇建设用地拓展空间;加强土地储备的计划管理,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市财政部门从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的地块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总价款中,划出1%-2%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土地储备。

《通知》特别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机构, 积极开展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在2009年第三季度集中处置;确需延期的,要制订处置方案,经政府批准可以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2010年6月底;截至今年9月,各县(市)、区处理工作及土地供应效率必须有明显进展和提高,否则将暂停受理其建设用地审批。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问责制,监察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县乡两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凡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个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以及虽然未超过规定标准但出现违法违规用地严重问题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将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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