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不准”,即不准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不准搞“以租代征”,不准搞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不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不准搞严重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准侵犯和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不准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四个必须”,即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占补平衡义务,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土地出让价格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供地必须符合用地定额标准。“两种机制”,即推行每周两次动态巡查、卫星遥感监察统筹机制和区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11号
联系电话:0371-689815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