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水局土地动态巡查做到“三个结合”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8-09-16 05:24:40  

一是定期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定期巡查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保证巡查工作的经常性,掌握辖区内用地总体情况;重点巡查主要针对土地违法案件易发区域。二是动态巡查与案件查处相结合。动态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巡查人员详细记录巡查发现的情况,做好现场取证、调查笔录、勘测笔录,同时对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查处。三是巡查工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巡查责任制,在年度考核时,对履行职责到位人员予以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并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切实提升国土资源监管职能。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