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多措并举保护耕地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8-08-06 05:46:51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领导责任制,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签定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量化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明确乡(镇)行政一把手为本辖区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把耕地保护各项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围绕“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这一宣传主题,采取设立咨询台、制作播放专题片、播放标语口号、发放书籍、致乡(镇)党委书记、镇长一封信、举办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珍惜土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三是实行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法占地行为发生。四是实行占用耕地方案听证制度,增强耕地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五是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耕地,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调节和控制占用耕地。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坚持以“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严格耕地占补平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