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申请条件。实施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审批条件。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建立了登记、办理、审答、反馈、归档等一套制度,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确保接办与前置预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三是坚持公示制度。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拟申请审批位置和审批的准建通知书进行公示,并公布投诉电话。四是严格落实审批“三到场”制度。杜绝村委会及村民擅自改变宅基地批准位置建房和违规超界、改变位置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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